東北網8月22日訊 (記者 李博)作為社會關注度極高、關乎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地溝油”管理問題,日前在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的《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中單獨成章節予以規范,再次引發關注。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忠叡在20日召開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作關於《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修改情況匯報時說,為了加強對餐廚廢棄物(地溝油)收運和處置的管理,將其作為單獨一章嚴加規范,通過借鑒國外經驗,參考外省市的做法在該章中增加了以下規定:一是對餐廚廢棄物實行收運、處置企業特許制度,推行封閉式管理;二是省政府制定扶持收運、處置企業優惠政策,對企業進行適當補貼或減免稅收;三是將處置企業生產的生物液體燃料(柴油、汽油)納入石油銷售體系;四是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手段。
餐廚廢棄物處理原則
草案修改稿中規定,餐廚廢氣物的處理,實行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實行統一收運、集中定點處置。通過經濟、技術等手段,促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餐廚廢棄物監管部門
草案修改稿中規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地)、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收運、處置企業特許經營制度
草案修改稿中規定,餐廚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特許經營制度。未經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餐廚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活動。
收運企業申請特許應具備的條件
草案修改稿中規定,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少於五百萬元人民幣;有具備分類收集功能的全密閉專用收集容器;有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遺漏功能的餐廚廢棄物運輸專用車輛;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停放場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處置企業申請特別應具備的條件
草案修改稿中規定,從事餐廚廢棄物處置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少於二千萬元人民幣;處理設施的選址符合城鄉規劃,並取得規劃許可;日處理能力不少於一百;有至少五名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中包括環境工程、機械、環境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具有可行的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處置技術方案,和達標排放方案;有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納入銷售體系
草案修改稿中規定,利用餐廚廢棄物生產的生物液態燃料,符合國家標准的,石油銷售企業應當將其納入燃料銷售體系。
草案修改稿中,餐廚廢棄物這一章還增加了收運、處置企業招投標制度的規定,並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義務一條中增加了“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運特許經營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處理。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企業簽訂協議,並報所在地縣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目前,《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進入二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