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 王福義
司法警察是我國人民警察隊伍中的一個獨立警種,是人民法院直接領導和管理的一支准武裝性質的司法力量,肩負著保障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和其他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使命。為切實加強司法警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在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的作用,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實行了部分司法警察聘任制。目前,我院有聘任制司法警察7名,全部是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現已成為我院司法警察隊伍的生力軍,有力地保障了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實行聘任制法警的意義和作用
(一)實行司法警察聘任制是解決隊伍人員年齡老化、素質技能不高的有效途徑。司法警察作為人民法院中具有武裝性質的特殊群體,決定了它所從事的工作具有“急、難、險、重”等特點,如參與“骨頭案、釘子案”的執行,值庭、押解、看管人犯和罪犯。由於我院原有在編法警人員數量奇缺,實行司法警察聘任制,既能解決警員緊缺問題,不受審判機關人員編制的限制,又能使這支隊伍保持活力,富有朝氣,保持旺盛的戰斗力,展示我院的威嚴形象。
(二)實行司法警察聘任制是建設年輕化、正規化、專業化司法警察隊伍的客觀需要。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中一個獨立的警種,是一支准軍事化的武裝司法力量。過去由於法院法警人數少,分布較為分散,身兼數職的現象較為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警工作職能的發揮。實行司法警察聘任制,有利於按照年輕化、正規化、專業化的要求加強法警隊伍建設,改變以往分散管理的局面,把我院比較分散的原有司法警察與新增招的聘任制司法警察集中歸口,實行編隊管理,從而在全市法院形成指揮有力、協同作戰、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
過去興安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由於人手不夠只能擔負刑事案件的法庭警衛及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的任務。現在,我院司法警察不僅能做好以上工作任務,而且還承擔著過去承擔不了的工作任務,廣泛參與執行、法律文書的送達、機關安全保衛等各項工作,職責得到全面履行。現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隊伍拉得出,打得響,處置突發性、應急性事件的能力明顯增強。
幾年多來,以聘任制司法警察為主體的我院司法警察隊伍緊緊圍繞為審判和執行工作服務的宗旨,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積極承擔和全面履行各項職能,振奮精神,開拓進取,以文明、優質、高效、規范的警務工作,圓滿完成了各項保障任務,得到了上級領導和乾警們的一致好評。
二、聘用制法警的管理和使用
實行司法警察聘任制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沒有現成的道路可走,也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借鑒。怎樣管理和使用好聘任制司法警察更是值得探討和研究的熱點課題。我院幾年來,對聘任制法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基本走上了良性軌道。
為充分發揮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工作積極性,確保他們以優良的素質和飽滿的熱情充實到我院司法警察隊伍中,努力完成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和任務。我們從加強規范化、正規化管理著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實際,制定了《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聘任制司法警察管理辦法》。聘任制司法警察實行“雙重領導、編隊管理”。還規定了聘任制司法警察的職責與紀律、教育培訓、權利與待遇、續聘解聘等一系列問題。根據該《辦法》,各法院與聘任制司法警察均簽訂聘用合同,按照規定兌現工資福利待遇。二是抓好教育培訓。根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大綱》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訓練質量標准》的要求,認真抓好崗前培訓和經常性訓練。在上崗前,專門抽調人力,組建班子,提供經費保障,從難從嚴、從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集中對聘任制司法警察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強化訓練,全面系統地學習政治理論、法警專業技能、軍事技能以及常用的法律知識,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信念。驗收、考核合格後,聘任制司法警察展現了一支人民法院威武文明之師的形象,切實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始終保持強大的戰斗力,抓好經常性的教育訓練就顯得尤為重要。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當前在聘任制法警隊伍建設使用和管理上還是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分聘任制法警在聘任期間工作不夠安心,存在著臨時觀念。
(二)聘任制法警新老結構層次問題。實行聘任制法警,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是單一的全新型,如何由單一型發展成為階梯型,是聘任制法警隊伍逐步成為“老、中、輕”三結合的結構模式,循環往復,使這支隊伍既結構合理,又便於管理。這一問題必須早作考慮和打算。
出現上述問題,我認為是正常的,因為聘任制法警工作都在摸索階段,沒有現成的模式、辦法可以借鑒,如何理順聘任制司法警察進出渠道,實現司法警察隊伍的年青化、知識化、專業化,我認為應該:
一是加強教育,打牢聘任制法警的思想基礎。抓聘任制法警隊伍建設也不例外,任何時候都必須把思想教育作為首要,根本的工作抓住不放。
二是想辦法,盡全力,善於調動聘任制法警的積極因素。
三是從實際出發,建立合理的管理體系,構築科學的階梯平臺。隊伍建設離不開科學的管理,要想聘任制法警工作有生機,能逢勃發展,有生命力,建立合理的管理體系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建得越早越細越規范越合理,越有利於隊伍建設,切忌“摸石頭過河”,抱著到時間再說的態度。至於體系,建得是否合理、完整、科學,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實踐中我認為可以不斷地完善和修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