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 索建國
近年來興安法院在隊伍改革建設取得了一定進步,為了進一步深化工作改革,促進法院乾部隊伍建設,我院就隊伍建設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調查了解,現將調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存在問題
1、法官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斷層現象嚴重。興安區人民法院共有編制45人,在編乾警41人,有法執人員29人,其中50歲以上人員7人,40歲以上21人,35歲以上2人,其餘11人為書記員以及後勤行政人員,其中有法執人員中還有從事行政工作人員4人。最近兩年新進1人。法官年齡結構斷層嚴重。
2、法官執法水平急需提高。全院41名乾警,本科學歷達到100%。在學歷方面達到上級要求,然而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是其中大部分人都是自考或者函授取得本科學歷,真正通過大學系統學習的乾警只有少數,目前我院法官中缺乏正規院校畢業的法律本科人纔,多數乾警是在審判實踐中學,在學中乾,缺乏理論的指導,少數乾警業務能力偏低,駕馭庭審能力不足,無法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因業務能力偏低所致,個別案件被更審、改判。隨著近年來我們國家建設法治國家的進程,許多新法出臺,這就需要我們的法官與時俱進,不斷學習,在這方面我院還需加強工作。
3、工作量大,後勤保障有待提高。近年來案件數量成上昇趨勢,每名法官都承受著繁重的工作,其中許多年齡較大的法官長期堅持在審判工作第一線,身體落下許多問題。然而由於法院沒有經濟來源,後勤保障一塊嚴重滯後,我院直到去年纔將嚴重破損的辦公樓重新裝修,又借錢辦食堂,全院辦案經費不足,車輛不足,給法院辦案造成極大的不變。
二、幾點建議
1、引進新人,給法院換血。我院現有許多法官是從法院重建的時候就在法院工作,或者70,80年代進入法院隊伍,這些人即將告別他們的工作崗位,然而新人跟不上,造成法官隊伍的斷層,近年來雖然招錄公務員,但是鶴崗市本處於黑龍江省的落後地區,而興安區又是郊區,造成有空編制也招不來人的局面,希望上級能夠適當降低我們招人的條件,使更多符合條件又願意到我院工作的人能夠如願考入法院,另外對已經招錄的人員是否可以給予適當政策,補充進法官隊伍,使法官斷層現象得到緩解。
2、分別管理。法院隊伍將法官與行政人員分別管理,行政人員如通過司法考試可以直接晉昇為法官,補充到法官隊伍中去,法警、書記員單獨管理,單獨晉昇,這樣可以促進大家的積極性,避免出工不處理的現象出現。
3、加強教育培訓。對現有法官進行培訓,使其適應新法的要求,對新入法院隊伍的人員鼓勵參加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並給與一定政策。
4、公開乾部選拔。法院各級領導乾部選拔一律公開進行,由能者居之,首先進行民主測評,繼而考試,演講,接受全院乾警的監督,纔能從根本上做到為社會服務。
5、提高法院待遇。全國法官應該統一的工資待遇,增強偏遠、貧困地方法官職業的吸引力,便於人員合理流動,使其能招到法官,留住法官,提高法院待遇有利於促進法院人員的廉政思想,用高薪養廉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杜絕法院收黑錢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