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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處罰 假牌套牌罰五千行拘15天
2012-09-07 09:41:3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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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7日訊 近期,針對涉牌涉證行為的嚴重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公安機關大幅增加罰款額度,除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罰款額度由2000元增至3000元外,其餘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手續,以及使用其他車輛牌證手續,罰款額度均由2000元增至5000元。部分嚴重涉牌涉證違法行為還將並處10至15天行政拘留。如果存在多項違法行為,還將依法處以合並上限處罰。

  為切實加強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從嚴從重打擊故意違法行為,黑龍江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新增15個違法行為代碼,對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實施上限處罰。新增違法行為代碼自2012年8月20日起執行。

  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2000以下5000以上罰款。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