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0日訊 該院立足審判工作實際,針對個別法官在庭審環節存在的不歸納爭議焦點、審理思路不明、層次不清、對庭審程序中的細節有所忽視等問題,積極強化整改措施,規范行為抓質量,圍繞精細抓落實。在庭前准備階段,要求主審人必須認真閱卷,要擬訂好庭審提綱,確定好庭審的重點,保證案情了然於心,做到有的放矢;在庭審過程中,要求合議庭成員、主審人要正確引導當事人雙方參加訴訟,在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陳述的意見或提供的證據不明確、不充分、不適當的情況下,主動行使法官釋明權,及時歸納案件的爭議焦點,適時進行庭審歸納和小結,注重傾聽當事人對案件的意見和要求,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得以充分行使,實現庭審過程游刃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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