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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旅游消費警示:遇強迫購物要拍照留證據
2012-09-18 08:52:26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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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9月18日訊 中秋和“十一”黃金周將至,17日,哈市消協發布旅游消費警示,提醒游客如遇購物陷阱或被強迫購物時,最好將過程拍下來留做證據。

  哈市消協負責人提醒,現在沒有什麼特產是別的地方買不到的。游客在被強迫進行超出合同約定的購物活動,要利用手中的相、攝像機、照相機將過程拍攝下來留存證據。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