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8日訊 為做好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工作,使“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再上臺階,大興安嶺支隊采取“三項舉措”全面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昇社會單位抗御火災的能力。
一是以點代面。在社會單位中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活動,全面落實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標准。一是與轄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簽訂“責任狀”,切實推動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活動有效開展。二是抽取大興安嶺商場、歌廳等不同層面、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社會單位作為“四個能”建設試點單位,組織其他單位負責人到試點單位進行現場觀摩學習,對條件尚不成熟、消防管理制度不完善、員工素質不高的單位進行逐步培育,以此以點帶面,全面開展工作。
二是強化宣傳。對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進行針對性的“四個能力”教育培訓,防火監督員紛紛深入社會單位,為員工講解火災報警、人員疏散自救和消防器材維護保養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演示滅火器、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使社會單位實地體驗火場疏散和初起火災的撲救,進一步增強企業安全負責人和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三是依托檢查。連日來,各大隊認真落實日常監督檢查與消防安全知識宣貫相結合的制度,明確由監督檢查主辦人員負責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協辦人員負責消防器材的消防示范與單位員工的現場消防安全培訓,將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與強化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同時,各大隊還堅持落實“抓大不放小”的原則,在做好消防重點單位檢查的同時,加強對小單位、小場所的檢查,並針對小場所、小單位消防管理體系不完善、消防管理方法不規范的特點,專門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輔導工作,協助小場所、小單位的員工完成“四個能力”達標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