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1日訊 當前,在校學生的犯罪率逐年提昇,成為了影響社會穩定和家庭和諧的焦點問題。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怎樣預防在校學生犯罪?筆者日前對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三年來所審理的在校學生犯罪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希望能夠從中探究原因。
一、在校學生犯罪案件的特點
一是初中生成為了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群體。2010年—2012年8月,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共辦理在校學生犯罪32件,佔全部刑事案件的8%,其中初中生或處於初中年齡段的在校學生(主要指職業學校)犯罪案件26件,佔在校學生犯罪案件的81.25%。
二是團伙作案是在校生犯罪的主要形式。由於學生能力所限,個人往往難以實施犯罪,於是他們轉向社會尋找“伙伴”,進而形成團伙犯罪。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院處理的32起案件中,結伙作案的20件,佔案件總數的62.5%。
三是單親學生犯罪情況出現增多趨勢。鶴崗市工農區人民法院辦理的案件中來自單親家庭的學生就有8件10人,佔全部在校學生犯罪案件的25%。
二、在校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作為在校學生生理和心理未發育健全,不能很好地適應環境變化,缺乏抑制外界不良影響的能力,而且逆反心理強,喜歡爭強好勝,很容易在盲目模仿或偏激衝動中走向犯罪。這些是在校學生犯罪的內因,然而從我院辦理的案件來看,外在因素對在校學生犯罪的影響更值得我們關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社會的不良誘因。首先是享樂主義的滋生。很多在校學生把穿名牌服裝,買高檔商品看成一種時髦,享樂欲望的膨脹促使自控能力欠缺的青少年追求畸形消費,特別是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差的學生面對同學間生活水平的強烈反差,心理上很受刺激,一旦自我調適不當,就不惜采取違法犯罪的行為來滿足物質欲望。其次是網吧、游戲廳的無序管理。很多在校學生沈迷於網絡聊天、網絡游戲,無心上學,而由於對上網費以及部分游戲開支的需要,學生往往通過違法手段獲得金錢,以至觸犯刑律。
二是家庭的不良影響。一些家長對孩子過於溺愛,對孩子犯下的錯誤予以袒護,使孩子養成了自我為中心的思維模式,知錯不改,一錯再錯。加上現在有些父母,整天忙於工作或生意,無暇顧及孩子,對其在學校的學習、思想、生活等情況疏於了解和掌握,孩子往往“糊裡糊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很多的是單親家庭的學生,由於從小缺少父母的關愛、教育,多數又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心理存在一定問題,他們一方面渴望被重視和被愛,另一方面因為得不到應有的關愛而要引起家長的注重,故采取了極端的方式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學校教育管理的失誤。一些學校對學生喝酒、抽煙、賭博等行為不予制止,對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開展的不好,一旦有偶然性因素誘發,極容易導致違法犯罪。
三、遏制和預防在校生犯罪的對策
一是著力辦理好在校學生犯罪案件。針對在校學生生理及心理特點,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及時准確的辦理在校學生案件,做到實體與程序並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根據情況依法從寬處理、能適用緩刑的盡量適用緩刑。
二是著力建立幫教體系。司法機關不僅要建立幫教體系,而且要多方位、多層面地開展社會幫教工作,一是以“幫”為突破口。凡屬在學的緩刑犯,要堅持與所在學校聯系、磋商,請教育局出面協調,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爭取讓其復學。二是以“教”為本。動員、組織各方面力量,對緩刑犯進行跟蹤幫教,及時建立以公安、檢察、學校班主任、監護人為成員的幫教小組,建立幫教聯系制度和幫教網絡,鼓勵他們努力學習,認真改造,早日回歸社會。
三是著力構建預防網絡。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減少社會環境中不良因素對少年的毒害。肅清各種毒害青少年的文化市場(特別是校園周邊違規設立的舞廳、錄像廳、電子游藝室等娛樂場所),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二是嚴厲打擊教唆、脅迫、引誘青少年犯罪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屢教不改、擾亂、破壞校園教學環境、危害學生人身、財產權益的違法犯罪人員加大懲處力度,構成犯罪的從嚴從快處理。
四是著力搞好法制宣傳。法制宣傳不僅包括在校學生,更主要的應該加強對家長、學校教師以及社會各界的法制宣傳。要通過新聞媒體、電視、網絡等多種渠道,面向全社會,加大法制宣傳力度,通過舉辦法制知識講座、法制圖片巡回展、開闢固定的法制宣傳陣地等形式,讓全社會都來重視和關心在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