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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對十項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處罰 超速50%吊銷駕證
2012-10-10 09:41:26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李楠
東北網10月10日訊 10月8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10月15日起,大慶市將對十項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處罰。
十項交通違法行為如下:無駕駛證,一律拘留;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一律處5000元罰款、拘留15天、記12分;違法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一律扣留駕駛證;駕駛報廢車,一律吊銷駕駛證;駕駛拼裝車,一律吊銷駕駛證;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限速50%,一律吊銷駕駛證;無牌無證摩托車,一律扣留;貨運車輛超載超過30%以上(運送鮮活產品除外),一律扣車;客運車輛超員,一律卸客轉運;貨運車輛不按規定粘貼、安裝反光標識,一律強制粘貼、安裝。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