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12日訊 夢想成為福爾摩斯,46歲的滕某開了家信息調查事務所。由於沒有任何調查渠道,滕某在網上加入了“私家偵探QQ群”,通過網友非法獲取被調查人的銀行存款等信息,賣給客戶,半年多調查個人信息10餘次,獲利近萬元。近日,哈爾濱市道裡區法院進行審理,滕某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記者從警方了解到,涉案QQ群正在被調查中。
46歲的滕某是哈市人,無業,以給他人“辦事”為生。本就愛打探消息的他對偵探懸疑劇情有獨鍾,於是萌生了做私家偵探的想法。
今年2月份,滕某開了一家信息調查事務所,並在網上發布信息招攬客戶。業務推出不久,滕某就接到了一些客戶的電話。剛開始時,客戶的要求多是調查通話清單等內容。漸漸的,客戶的要求越來越多,很多客戶都提出要調查開房記錄或銀行存款等信息,滕某發現要成為福爾摩斯,必須得有些特別的“渠道”。為拓展業務范圍,沒有任何經驗的滕某在網上加入一個“私家偵探QQ群”。在和QQ群裡的“同行”交流後,他找到了門道,並結識了一些能夠提供信息的網友。在這裡,個人戶籍、房產存款,賓館住宿和交通出行信息,甚至當前手機所處位置等都可以查到。網友為滕某提供客戶要求的相關信息,通過QQ傳輸給滕某,滕某則給予相應的報酬,再將資料高價賣給客戶。
據滕某交代,客戶在瀏覽了他的網上信息後,會通過電話或QQ聯系到他;滕某會和客戶約定地點見面,讓對方提供要跟蹤對象的信息和照片,並要求客戶當場先付一些定金:雙方談妥後,滕某就按照客戶要求,著手開展調查。
據滕某交代,他也並不是一點“本事”都沒有,他會用車載定位儀、多功能攝錄鑰匙來跟蹤被調查人,往往是先跟蹤被調查人上下班、休息日的生活軌跡,再上網與網友聯系,獲取此人的賓館住宿記錄、銀行存款等信息,然後結合到一起,將資料提交給客戶。
滕某的信息調查事務所設在一個居民樓裡,租用了一個小房子當辦公室,公司也只有他一個人。時間久了,附近的鄰居發現滕某鬼鬼祟祟的,便報了警。滕某被抓獲時,警方還發現其電腦裡保存有幾十個電話的話單、機主資料等信息。據調查,滕某在不到8個月內非法調查個人信息10餘次,獲利近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