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2日訊 『我家連續三個月的電費怎麼都漲價了?』道裡區運華廣場的邢女士昨天給記者打來電話詢問此事。
邢女士說,她家7月份用電量為371度,電費是189.21元;8月份用電量為286度,電費是153.21元;9月份用電量為325度,電費達到232.5元。三個月平均電價都不一樣。邢女士說,雖然7月開始執行階梯電價,可是8月份用電量沒有達到階梯電價的數值,卻收取了階梯電價的電費。親屬家的用電量也差不多可電費卻不一樣。邢女士懷疑,電業局是不是把她家的電費算錯了。
市電業局工作人員答復,2012年7月,哈爾濱市開始執行階梯電價,至年末實際用電月數為5個月,所以今年居民階梯電量按5個月的分檔電量計算,電量達850度後,執行階梯電價。邢女士家與以上情況不同,因為是電取暖,目前是按3個月的分檔電量計算,用電量達到510度即執行階梯電價。邢女士家7月份用電量為371度,按第一檔電量計費;到8月份累積電量達657度,達到第二個檔電量,因此超過部分電字按第二個檔電量計費;9月份,累積用電量達986度,部分用電量達到第三個檔電量,超過部分按第三個檔電量計費。因此三個月收費不同。
道裡區電業局的工作人員說,如果居民對用電量計費有異議,可以撥打84666787查詢。
第一檔電量
低於170千瓦時(含)的部分,每千瓦時0.51元。
第二檔電量
171千瓦時至26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每千瓦時0.56元。
第三檔電量
高於260千瓦時的部分,每千瓦時0.81元。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