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撫順街28號樓頂裝飾牆後有兩處彩鋼房,從樓下看時不易被發現。
裝飾牆後的彩鋼房。
東北網10月15日訊 近日,有讀者撥打本報熱線84890044反映,一些樓頂違建用女兒牆、柵欄、牌匾等設施作“掩護”,難以發現,給管理人員查處帶來困難。這些建築物多數房主拿不出合法手續,影響了樓體的安全,存在弊端與隱患,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樓頂上又“長”出房子
在民安街63號樓頂,後接的一排房子被頂樓邊緣的女兒牆遮擋了視線,從地面很難看到。相關人員稱,這個後接的上百平方米的房子已建了多年,但相關審批手續因多種原因一直沒有批下來。在革新街169號的遠達商務酒店樓頂,有一排上百平方米的彩鋼房,被樓體裝飾物遮擋,從樓下看不到。據了解,這排彩鋼房已建多年了,據查沒有相關審批手續。
在公濱路460號、景陽街234號、三大動力路266號、文昌街47號、東慶街47號、道外北十八道街竹林小區1號樓及江畔路106號樓頂,都建有面積在10至80平方米不等且無審批手續的房子,其中多數都被女兒牆、柵欄、牌匾遮擋。
不知頭頂有“定時炸彈”
就樓頂建房問題,記者采訪了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設安全檢查站。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員表示,樓頂建房應基於樓體初建時的地基承載和樓體結構。如果樓頂樓板較薄,並未設計建設其他房屋,若私自在樓頂加蓋附屬物,就會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另外,如若在樓頂承載力最薄弱處建房,會使危險系數大大增加。因此,樓頂蓋房屋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但對於自己“頭”上的危險,樓下的許多使用者卻大都表示不知情,也不知曉其危害。
整治樓頂違建存在瓶頸
南崗城管分局羅科長表示,有人在樓頂建房,一方面因為其法律意識淡薄,認為樓頂接房是個人行為,與他人無關,這些人建房前都沒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另一方面,目前的樓頂建房大都選擇在女兒牆、柵欄、牌匾後面,不易被管理部門發現及查處。道外城管分局李海科長表示,由於這些房屋建在高樓頂上,執法人員在查處中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許多樓頂違建建在女兒牆、柵欄、牌匾後面,不易發現。而被發現後查處時,人工拆除存在很大危險,須動用大型設備,可有時設備無法運到樓上。而拆除過程中,還可能出現破壞樓頂防水結構等問題。因此,對於樓頂私接房屋的問題,除加強市民法律意識外,還需要物業、城管、房屋監察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及早發現並予以綜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