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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判決禁漁期非法捕撈者 兩農民被判緩刑
2012-10-17 10:56:4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徐建東
東北網10月17日訊 日前,呼蘭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哈市兩名在禁漁期利用電海拉網非法捕撈(電魚)水產品的農民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據了解,這是我省首次對在禁漁期非法捕撈、電魚者立案判決。
6月12日,正值松花江哈爾濱段的禁漁期。呼蘭區腰堡鎮永豐村農民彭某、何某某利用電海拉網,在22號松花江北岸大灘捕魚。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淦政稽查大隊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後,立即駕駛快艇趕到現場將二人當場抓獲,經確認二人在禁漁期使用的電海拉網屬違禁漁具,且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因此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
日前,經呼蘭區人民法院審判,彭、何二人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捕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對二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據有關人士介紹,對在禁漁期利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電魚者,經法院依法判決的案件,在我省尚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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