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5日訊 24日,晨報刊發了《木蘭縣“尊榮華府”二期土地尚未摘牌樓已建成銷售五證全無竟賣房》一文,記者就“尊榮華府”二期工程的農民工被欠薪和工程違法佔用土地的情況,與木蘭縣勞動和國土部門進行了溝通,這兩部門均表示,對“尊榮華府”開發商的違規行為“管不了”。
2005年初,我省實行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按工程合同價款的3%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若發生拖欠問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可視情況啟動工資保障金支付農民工工資。
24日,記者與木蘭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嚴曉晨(音)取得了聯系。嚴曉晨說:“‘尊榮華府’二期工程一分錢也沒交,他(開發商)沒辦手續,我們管不了。”
木蘭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楊九臣(音)表示,9月24日,該局土地執法人員通過自查,發現“尊榮華府”二期工程存在違法用地的行為。國土執法人員立即下達了停工通知。當記者提出為何下達了停工通知,其二期工程仍然封頂建成時,楊副局長表示:“下了停工(通知)也沒人聽咱們的,他(開發商)就硬整(繼續施工)。我們沒有強制執法權,也沒有扣押(施工設備)的權力,目前對‘尊榮華府’二期工程已立案進行查處。二期工程雖然沒有辦理土地手續,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我局已下達了行政處罰通知,根據其違法佔用的7654.7平方米土地的事實,按照每平方米10元標准罰款共計7萬餘元,並限期補辦土地手續。對開發商的罰款通知剛剛發下去,如果開發商不按期繳納罰款,我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據黑龍江新格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連勤講,《土地法》及國土資源部相關部門規章規定,對於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國有土地。國家“招拍掛”制度的本意是可以從源頭上,以更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讓土地,防止土地批租領域腐敗產生。土地未經“招拍掛”程序獲得就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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