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27日訊 2011年12月,哈市阿城區某高中門前發生一起聚眾斗毆案件,一名15歲少年被割傷頸動脈,不治身亡。近日,記者從阿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起聚眾斗毆案終結,主犯15歲周飛獲刑4年,從犯17歲李嬌嬌獲刑3年。
17歲女生李嬌嬌家境優越,父母都是生意人,平時對女兒的要求有求必應,便養成了她驕縱、任性的性格。初一,李嬌嬌輟學,並在社會上“交朋友”,李嬌嬌因此結識了21歲男生陳某。案發時,陳某想請李嬌嬌幫忙,追求李嬌嬌的好友張某,便召集了10多個社會上的閑散朋友,請李嬌嬌帶著去學校找張某,走在校園路上,李嬌嬌覺得自己非常威風,她想起了平日裡看不起她的同學佗某,便想借此機會出出氣,顯示一下自己的“厲害”,於是,李嬌嬌帶著10多個“社會人”找到佗某報仇,並踢打佗某。
廝打中,佗某的同學王某和趙某前來“幫忙”,上前參與打架,慌亂中,李嬌嬌帶來的周飛掏出隨身攜帶的刀,胡亂揮動著手中的刀片大喊:“誰再靠前我就豁了誰!”,就在他舉刀亂揮的時候,在他前面的王某大喊一聲,頸部鮮血噴湧,應聲倒地,正在廝打中的年輕人們見出了事,目瞪口呆都停了手。
據阿城區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檢察科科長王春艷介紹,在此案審理過程中,李嬌嬌認罪態度十分不好,認為人不是自己殺的,沒有錯,家裡只要花點錢就能擺平。王春艷說,李嬌嬌的法律意識非常差,而且很少考慮他人的感受,從來不打聽殺人的周飛會怎樣處理,只關心自己什麼時候能回家。殺人者周飛,也是輟學青年,為了顯示自己很威風,隨身攜帶一把無套尖刀,事發當日,因場面太混亂,周飛被打得支橕不住,心裡一害怕,隨手抽出尖刀,以為能壯壯膽,嚇唬人,沒想到,混亂中居然割傷王某頸動脈。王春艷介紹,未成年人處於心理和生理的雙重發育期,急於顯示自己的能力和成就,這種急於需要他人肯定的心理還不夠成熟,如果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引導,他們會利用身邊能接觸的人或事來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做出錯誤的行為。作為家長,要對其成長心理需求給於滿足,讓他們在學習或者是個人性格上得到肯定和贊揚,以免為了所謂的成就感走向虛榮、錯誤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