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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新規加快科技強省 購高校科技成果最高可補50萬
2012-10-31 09:24:0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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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31日訊 30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科技廳副廳長郭大春、省科技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王喜林,對近日頒布實施的《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科技強省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進行詳細解讀。《決定》提出,我省企業購買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最高可補助50萬元;鼓勵高等院校建立科普基地;在讀大學生省內創辦科技企業可保留學籍3年。

  龍企購高校科技成果最高可補助50萬

  《決定》明確,加強技術交易市場建設,逐步擴大“黑龍江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規模,采取貸款貼息、投資補助、獎勵等形式支持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聯合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對購買省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的我省企業,給予其技術交易額1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支持企業與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對承接高校、科研機構重大科技成果並在省內成功轉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企業,經省直有關部門組織認定後,給予其項目投資額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或貼息。有條件的市(地)、縣(市)要逐步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

  我省還將支持企業牽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行業骨乾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圍繞全省十大重點產業聯合組建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先進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到2015年開發1000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打造600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10個具有我省特色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對企業牽頭建立的省級以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在申報科技計劃項目時給予優先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牽頭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

  鼓勵高等院校建立科普基地

  《決定》規定,我省將加快科研機構分類改革發展,穩步推進省屬科研機構分類改革。公益類科研機構要完善財政投入為主,引導社會參與的持續穩定支持機制。技術開發類科研院所繼續堅持企業化轉制方向,確保轉制改革前在編離退休科技人員享受事業單位的相應待遇。鼓勵社會力量創辦科研機構。建立健全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科研院所管理結構,落實法人自主權,探索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所)長負責制、學術委員會諮詢制和職工代表大會監督制度。

  我省將充分利用現有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發揮共享平臺作用,提高服務社會能力。逐步完善財政支持資金購置科研儀器設備的查重機制和聯合評議機制。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開放科普資源,建立科普基地。

  在讀大學生省內辦科技企業可保留學籍3年

  《決定》規定,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科技人纔,有關部門在落戶、醫療、保險、住房等方面要給予政策傾斜,當地政府可通過提供啟動資金等方式扶持創新創業。在現有科技計劃評審中,支持45歲以下的優秀中青年科技人纔主持科研項目,支持公共科研機構和企業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海外培訓和進修。

  在省內創辦科技企業的在讀大學生,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保留學籍3年。

  我省將完善科技創新創業人員分類評價體系,以創新成果水平和服務社會貢獻相結合為人纔選拔標准,對從事技術創新的科技人員,增加考核其創新成果的應用情況,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及其產業化的科技人員,重點考核其社會與經濟效益和推動社會進步的貢獻。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高技能人纔評價。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