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日訊 隨著使用智能手機的人越來越多,人們覺得生活變得更加方便快捷,通過手機上網,可以瀏覽天下大事;開通微信,搖一搖就能交到更多的朋友。
然而,微信這個“交友利器”卻頻頻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他們的作案工具。一些騙子給老騙術穿上微信“新衣”,變相找市民騙錢。
10月29日,大慶市民王先生被一條微信信息忽悠,把自己背著妻子藏的2000元私房錢匯給了騙子。
驚喜 新開微信收到中獎信息
王先生是位70後,思想比較保守,生活也循規蹈矩,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家裡條件越來越好。最近,他花了3000多元錢給自己買了一部大屏智能手機,雖說不太會用,但也想趕時髦。通過請教兒子,他給新手機安裝了微信,閑暇時就搖一搖,跟朋友聊聊天。
10月29日14時許,王先生剛打開微信,一條信息讓他看後高興不已:“用戶您好,您新開通了微信業務,在我公司舉辦的活動中中獎,獎金8.6萬元,詳細情況請登錄以下網址。”在這條微信後面,還附有一個網址。
隨後,王先生登錄了該網址,上面確實寫著中獎信息,他撥通了網頁上登記的電話號碼,一名南方口音的女子接聽了電話。對方根據王先生的身份證信息查詢後,說王先生確實中獎了。
匯款 領獎前匯2000元保證金
與此同時,這名女工作人員說,領取獎金前,按照規定必須先匯2000元的保證金到公司的賬戶。
此時,王先生已被中獎的喜訊衝昏了頭腦,根本沒考慮中獎信息的真假,就想著趕緊把對方要求的2000元保證金匯過去,好拿回大獎的獎金。
“沒想到買新手機開通微信還能中大獎,這手機真沒白買。”王先生暗自欣喜,越想越覺得開心。但他兜裡只剩下幾百元錢了,不夠交保證金的,為了能盡快領到獎金,他特意找領導請了假,立即趕回家中拿錢。
回到家時,因家裡的錢都是妻子管,可當時王先生的妻子不在家,錢拿不出來。
無奈之下,王先生想到了自己平時瞞著妻子藏的私房錢。於是,他趕緊把這筆私房錢拿了出來,隨後急忙打車趕到銀行。
來到銀行後,王先生按照女工作人員所說,往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上匯了2000元錢。
識破 再讓匯8600元稅款起疑心
在銀行匯完款後,王先生立即給女工作人員撥打了電話,通知對方,2000元保證金已經匯完了。
這時,女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說:“因為您中獎的獎金屬於個人所得,所以要交稅,您還得再匯8600元的稅款,我們收到稅款後,纔能把8.6萬元獎金打到您提供的銀行卡賬號裡。”
一聽對方還讓匯錢,而且這次要匯8600元,數目不小,這時王先生纔察覺到有些不對勁兒,趕緊掛斷了電話。隨後,他上網查詢微信的客服電話。
與客服聯系後,王先生纔發現原來根本沒有任何抽獎活動。此時,他纔意識到自己被騙。
目前王先生已到龍鳳公安分局報案,此案正在調查中。
民警提醒 謹防微信成“危信”
在使用微信這種潮流性的社交工具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兩點:
首先市民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有網友提出幫忙付款、借款或充值等經濟上的要求,一定要通過打電話等方式進行確認。同時,用戶發現賬號和密碼被盜時,要及時與熟識的網友取得聯系,切記不要在備注裡注明關系信息。
其次,通過網絡、手機交友時要提高警惕,不應輕易相信中獎信息。比如“QQ騰訊中獎”信息、“非常6+1中獎”信息等,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謹防時髦的微信成為“危信”。
延伸閱讀
揚州警方公布5起微信犯罪典型案例
9月19日,《揚州日報》報道,江蘇省揚州市警方公布了利用微信犯罪的5起典型案例:
一、4月3日18時,吳女士微信“搖”出“大灰狼”鍾某,遭鍾某強奸。
二、5月13日,已婚女士張某通過微信約游某“出去玩”,張某丈夫替妻約會,對游某敲詐勒索3萬元。
三、5月21日,蘇女士在賓館裡被“微信”,一男子搶劫其金項鏈後逃跑。
四、5月25日,康女士通過微信結識“高富帥”張某後被騙財騙色。
五、6月22日,榮某通過微信實施詐騙,稱可通過“以卡養卡”、“墊資”等方式拿提成賺大錢,騙取桑某5500元。
另外,揚州微信敲詐犯罪第一案前不久在江都進行宣判。江都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6名被告人均受到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刑罰,鑒於6名被告人系初犯,主觀惡性不深,案發後悔罪態度較好,法院對6人均適用緩刑,並給予一定的考驗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