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5日訊 4日,記者從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獲悉,為切實改善民生,讓發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困難群眾,依據《省民政廳、財政廳關於做好提高城鄉低保標准和財政補助水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即日起,牡丹江市將城市低保財政補助水平提高到月235元;將農村低保標准提高到年人均1718元;將農村財政補助水平提高到年人均1236元。
本次提標是將城鄉低保財政補助水平和農村低保標准分別進行提高。城市低保財政補助水平提高到月235元;農村低保標准從家庭年人均1597元提高到1718元,財政補助水平從家庭年人均1044元提高到年人均1236元。新城鄉低保標准和財政補助水平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本日起至11月底,補發資金將陸續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據了解,今年7月份,牡丹江市已將城市低保標准從家庭月人均315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347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准由年人均2400元提高至3260元;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准由年人均1800元提高至2370元。城市低保和農村五保保障標准已高於省政府規定的平均標准,因此,本次沒有對其進行提標。
市低保局負責人介紹,牡丹江市自199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已經經歷8次提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已經從月人均不足百元提高到如今的300多元。農村低保也從2006年建立之初的平均每人每年683元,提高到1700多元。為了讓低保標准貼近百姓,市民政部門還建立起了物價上漲與低保標准掛鉤的聯動機制。此外,根據牡丹江市城鄉居民維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用等費用,結合牡丹江市的財力水平、物價指數變化、消費水平等因素,市民政部門還制定了城鄉低保的臨時物價補貼和城鄉低保、五保的取暖救助金,以減輕困難群眾的生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