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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廳下發通知 欠農民工工資者不得參與投標
2012-11-08 15:30:26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於勇瀾
東北網11月8日訊 日前省人社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凡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沒有清償完畢的單位,不得參與新的工程招投標。
通知要求,工程施工單位參與工程招投標時,應在投標文件中作出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書面承諾。凡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沒有清償完畢的單位,不得參與新的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單位、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違法將工程施工項目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或者未將工資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而是支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先由依法確定的責任單位承擔支付工資責任;責任單位無力支付或者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應當由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或者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支付責任。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