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4日訊 “我們家祖祖輩輩是農民,從我爺爺那輩兒就是靠土地養老,沒想到在我這兒,能領到國家給發放的養老金,我真是太高興了。”11月13日,海林鎮光榮村農民賈洪林領到第一筆“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後興奮地說——當天,作為我市最後一個實行“城居保”和“新農保”的縣(市),海林市舉行“城居保”和“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發放儀式,此舉也標志著我市提前三年實現城鄉養老保障“全覆蓋”。
據了解,為了盡早實現“老有所養”的目標,從2009年開始,國家在總結“老農保”經驗的基礎上,推出了以解決農民養老問題為主要目的的“新農保”,後來又針對城鎮非從業人員的養老問題,結合“新農保”的參保和發放方式,推出了“城居保”。寧安市和綏芬河市作為國家第一批試點縣(市),於當年率先在我市推行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工作。隨後,2010年和2011年,穆棱市、我市四城區、林口縣和東寧縣也先後作為第二批和第三批試點,開展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工作。今年7月1日,海林市作為第四批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正式啟動了“城居保”和“新農保”。按照相關規定,第四批試點縣需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進行“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發放工作。經過幾個月時間的籌備,海林市比規定時間提前一個半月完成了此項工作。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符合“城居保”和“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發放條件的60周歲以上老人達到12萬餘人,其中,海林市有大約3萬人,他們不用繳納任何費用就可以領到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其他“城居保”和“新農保”參保人員則要按照規定的幾個繳費檔次,先期繳納一定費用,並由地方財政給予相應補貼,在達到60周歲以後,按照“個人繳納費用加上地方補貼費用除以規定系數139”,並與國家補貼的基礎養老金相加的方式,領取到個人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