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16日訊 綏芬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春雷從警17年,參與或帶隊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500餘起,挽回經濟損失達1000餘萬元,成為了當地百姓的“守護神”。
許春雷。
2011年1月底的一天,張某報案稱,母親韓某失蹤,母親駕駛的斯巴魯車也一同失蹤,母親的銀行卡被人陸續取走四萬元。許春雷帶領偵查員展開走訪調查,認定失蹤人韓某有可能是受到不法侵害。經查發現,在報案的同一天,失蹤車輛進入東寧縣境內。許春雷立即帶領偵查員駕車追蹤。同時,許春雷指揮其他人,做出下一步的追蹤預判。許春雷趕到東寧縣後,繼續追到吉林省,經過72小時艱苦追捕,輾轉黑龍江、吉林和遼寧三省十多個地市,行程數萬公裡,通過鍥而不捨的追蹤,終於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一舉破獲一起重特大綁架搶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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