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9日訊 (陶衛松 記者 張強)19日,黑龍江省嫩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王某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後,卻找人頂罪,最終數罪並罰,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賠償22萬元。
今年年初,未辦理駕駛證的王某開著租來的轎車外出,朋友李某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當車行至墨爾根大街某路段時,王某突然停車,沒有觀察路面的情況就打開車門。同方向騎電瓶車的張某一頭撞上車門倒地受傷。王某害怕因為自己沒有駕駛證被從重處罰,便要求同行的李某幫他頂一下。李某在調查過程中對交警謊稱是自己開的車。但被害人張某因搶救無效不治而亡,李某得知後因懼怕而向偵查機關坦白實情。
法院審理此刑附民案件認為,王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處罰,指使他人作偽證,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證罪,並應賠償被害人死亡補償金等合理經理損失,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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