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20日訊 10歲男孩要送女同桌一部手機,是不是早戀啊?近日,吳先生走進哈市兒童醫院青春期門診求助。
據吳先生介紹,兒子小哲(化名)性格活潑,零花錢自己支配,以前常買一些玩具,可最近一年,小哲不僅個子猛躥,興趣愛好也發生了變化,很少亂花錢,還時常“搜集”家裡的零錢。吳先生問小哲攢錢乾什麼用,小哲在父親的逼問下說,他准備買一部名牌手機,畢業時送給女同桌。“我和她在一起很開心,所以想畢業後通過電話常聯系。”小哲說。
對此,哈市兒童醫院青春期門診主任於泓表示,吳先生所謂的“早戀”很可能是冤枉孩子了,“青少年心理成長過程中的言行,絕大多數是正常的,是孩子長大、成熟的標志。堵的辦法只能讓他們對家長產生叛逆情緒,所以寧肯說得輕一些,也不要說重了。對於小哲,家長應向其說明送手機過於貴重,超出一個孩子的能力范圍,可送有意義的小禮物作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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