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0日訊(解娟 記者岳雲雪)11月20日上午,哈爾濱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桓集資詐騙、被告單位哈爾濱市華僑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人毛程苑、蘇繼纔、翁興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哈爾濱市華僑出租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5年8月,經營項目為出租汽車服務、汽車租賃等,被告人劉桓系法定代表人,毛程苑系公司股東、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蘇繼纔系公司股東、副總經理,翁興萍系出納員。
華僑公司成立後至2010年,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經被告人劉桓提議,毛程苑、蘇繼纔同意,決定面向社會非法集資。被告人翁興萍作為公司出納員,在明知本單位非法集資的情況下,負責收取集資款、開具票據、支付利息、制作賬外賬等工作;集資款項部分被劉桓非法佔有。本案涉案款項共計人民幣1.3億餘元,受害群眾達190餘人,至案發時,造成損失人民幣2000餘萬元。
法庭聽取了控辯雙方的觀點、各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最後陳述,本案將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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