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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每晚22時至次日6時禁止進行露天娛樂活動
2012-11-28 15:33:32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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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8日訊 27日,《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城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經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批。

  《條例》規定,22時至次日6時進行露天娛樂活動,或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進行室內娛樂活動、居民住宅裝修,使用音響或產生噪音設備的;在室外使用高噪聲的方法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或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在居民居住區開辦污染環境的廢品收購站及進行污染環境的廢品貯存、處置活動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

  《條例》規定,在新建住宅樓內禁止設置鍋爐房、水泵房、換熱站和中央空調、機房、變壓器房。在居民居住區內設置的鍋爐房、水泵房、換熱站和中央空調等,應按照環境保護要求采取隔聲、減振、防輻射等措施。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