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4日訊 劉明(化名)是個做酒水買賣的小商販,平時生意不景氣,談戀愛後更是入不敷出。眼看要交房租了,可手裡卻沒錢。一時著急,他竟然惦記起合租人的筆記本電腦。11月16日,當劉明拿著賣電腦的贓款回到出租屋時,被高新公安分局民警抓獲。
11月15日13時40分,高新公安分局刑偵二隊接到八一農墾大學家屬區租住戶李海(化名)報警,李海稱自己的一臺東芝筆記本電腦被盜,價值5500多元。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李海的合租房內共有5個房間,李海租住其中一間。民警向李海了解了電腦被盜的時間范圍,並立即調取案發時小區外圍的監控錄像。
錄像顯示,案發時段,合租人劉明曾拿著一個藍色的電腦包離開。隨後,在劉明返回出租屋時,民警將劉明當場抓獲。
經訊問,劉明交代了趁李海上課時,將其放在室內的筆記本電腦盜走,並以800元低價賣掉的事實。。
根據劉明交代的情況,11月16日13時,民警在東風新村一家電腦城內,將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嫌疑人郭某抓獲。
民警了解到,原來,劉明處了一個對象,戀愛後花銷很大,讓本來生意就不景氣的他更加入不敷出,於是動起了歪念頭。目前,劉明已被刑事拘留,郭某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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