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熱費繳納截至本月底 逾期每天需付千分之一違約金
2012-12-07 06:08:50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張博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2月7日訊 臨近年底,哈市熱費的收繳工作也已進入倒計時階段。熱費何時繳納?什麼情況會被收取違約金?帶著市民的疑問,記者日前采訪了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據了解,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和《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的規定,熱用戶需在12月31日前交納熱費,用戶逾期不交或拒不交納熱費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每天按照總熱費的千分之一收取。

  熱計量用戶預交多退少不補

  目前,哈市熱費的計費方式分兩種,其中,實行熱計量的用戶熱費按照基礎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交納,熱計量用戶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按面積預交全額熱費,待供熱期結束後,按實際計量情況結算熱費,多退少不補。計量收費比面積收費高的,不用居民補差價,低於面積收費的,供熱單位會退還差價。

  未實行熱計量的用戶,按照房屋使用面積交納熱費,標准為使用面積每平方米40.35元。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應當於供熱期前向供熱單位交納不少於50%的熱費,剩餘熱費應當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交納。需退還熱費的,應當在供熱期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房屋超高空間加收熱費

  據介紹,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有供熱設施的陽臺面積和雖然沒有供熱設施但與供熱房間沒有硬隔斷的陽臺面積。有供熱設施的樓梯間、走廊等公共面積按用戶房屋使用面積比例分攤。用戶房屋存在坡屋頂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的淨高低於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淨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間按二分之一計算使用面積,淨高超過2.1米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層高超過3.2米的,每超過0.1米,加收基本熱價的3%。

  公益設施執行住宅熱價

  據了解,對公益設施、自用車庫等建築均按住宅收取熱費,居民自用車庫、社區辦公用房、老年福利公寓執行居民熱價使用面積每平方米40.35元;新建房屋未交付購房人使用前的熱費,由建設單位交納。按照相關規定,新建房屋在供熱期間進戶的,供熱單位應當按實際供暖月向用戶收取熱費。當月20日至下月20日為一個供暖月,在供暖月內,15日(含15日)以內收取半個月熱費,15日以上收取一個月熱費。用戶未按期交納熱費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非居民住宅熱費收取標准為使用面積每平方米47.49元。

  逾期不交將收滯納金

  據哈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用戶逾期未交納熱費,供熱單位可向用戶發出催交通知書,用戶自收到催交通知書滿15日仍未交納,供熱單位在不損害其他用戶用熱權益的情況下,可對其限熱或者停止供熱,並向供熱主管部門備案。用戶拒不交納熱費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每天按照總熱費千分之一收取。除個別用戶與熱企簽訂《供熱合同》,對熱費交納時間進行約定外,其他用戶都需按《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執行。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