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8日訊 日前,72歲的王大娘獨自去浴池洗澡時,被浴池的工作人員拒之門外,理由是她的年紀太大了,必須有家人陪同纔行。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王大娘的遭遇並不是個例,這樣的尷尬讓老年人很無奈。
七旬老人獨自洗澡遭拒
12月2日17時多,剛剛吃完晚飯的王大娘打算到附近的浴池洗澡,可當她要買票時,卻遭到工作人員的拒絕,理由是浴池有規定:70歲以上老年人洗澡需要有家人陪同。
王大娘說,她的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家裡只有老伴和她相伴。雖然自己年過七旬,但身體狀況很好,根本不用人照顧,“如果真的摔倒了,我也不怨你們。”可不管王大娘怎麼解釋,浴池的工作人員就是不讓她進入。
浴池害怕擔責
接到王大娘的反映後,記者采訪到了該浴池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說,老年人需要有人陪伴纔能洗澡是浴池的規定,其原因就是害怕老人在浴池裡出現意外。
“多大年齡以上的老人不能獨自到浴池洗澡呢?”對於這個問題,該負責人稱,也沒有什麼明確的標准,“一般是70 歲以上的吧,另外還得看老人的身體情況。”
記者又走訪了東五條路、東七條路附近的多家浴池,發現拒絕接待獨自到浴池洗澡老人的做法相當普遍,幾乎成了不成文的“行規”,經營者們對此也不諱言。
多數浴池負責人都表示,老人在家人陪同下來洗澡是可以的,如果老人單獨洗浴,一是擔心會在浴池中滑倒,再加上老年人洗澡都很慢,萬一在浴池裡身體出點什麼意外,浴池可擔待不起!
老年人有清潔的權利
“我已經70歲了,兒女也不在身邊。難道子女不在身邊,我們這些老年人就不能去浴池洗澡了嗎?”同樣遭到過浴池拒絕的李大爺也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對此,市老齡委維權科張科長表示,近年來確實有老年人被拒浴池之外的情況發生,浴池的這種做法是不妥的。關愛老年人是全社會的責任,浴池應該通過完善服務等方式,多方面保障老人的安全,而不應該提出這樣苛刻條件。他說,每個老年人都有清潔的權利,作為子女也要多陪陪父母,不能只是抽時間回家看看,要了解父母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他希望社會各界能集思廣議,妥善解決老年人的洗澡問題,比如充分發揮目前社區助老專管員的職能,在家政公司設立陪洗工等。
編輯有話:
春夏秋冬是大自然的輪回;生老病死則是包含著多少人生無奈。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試想一下當自己也步入行動不便、思維緩慢的那一天,想痛快地洗個澡都成為奢望之時,又該情何以堪。關愛老年人是一個全社會的責任,老年人更有權利享受有遵嚴的生活。特別是當我們步入了老齡化社會,在空窠家庭越來越多之時,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理應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因為這不僅僅只是一個洗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