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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在哈代理『雙非』孕婦花26萬赴港生子 港府嚴查
2012-12-10 09:40:0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楊 於晶 王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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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0日訊 夫妻雙方都不是香港居民,但只要花26萬元,就能生一個香港籍的孩子。近日,讀者撥打本報熱線84890044反映,有人以香港某機構駐哈辦事處的名義“代理”非香港居民夫妻赴港生子業務。這種行為是否合法?為什麼要收那麼多錢?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進行了暗訪。  

  “赴港生子很‘值’”

  根據讀者提供的線索,記者聯系上了據稱是香港某機構駐哈辦事處負責人的李某。當他得知都不是香港居民的記者夫妻的孩子將在今年年底出生,准備到香港生孩子時,表示需要向“領導請示”。30多分鍾後,李某打來電話約定次日詳談,且孕婦本人必須到場。

  第二天,記者扮做孕婦來到約定地點。李某拿出一本宣傳冊介紹,自己的孩子就在香港出生,宣傳冊封面上的就是他妻子和孩子。他表示,到香港生個“港仔”很“值”。孩子出生後就能獲得香港居民身份,成為香港籍人,上學、住院都不用花錢,就是移民到其他國家的簽證也容易辦。此外,孩子長大後還可申請全家人免費到香港定居,如果內地居民想全家移民到香港需要花費1100萬港幣,而且審核嚴格。  

  過關要交4萬“過關費”

  據描述,他服務的公司是一家在港正式注冊的正規公司,主要與香港一些著名私營醫院合作,已為內地很多夫妻都不是香港居民的“雙非”身份孕婦辦理過赴港生子業務,已經營幾年了。雖然從去年10月份起,“雙非”孕婦到港生子的床位交由香港相關部門統一管理,但他們公司通過私人關系可聯系到床位。如果有意願要抓緊時間。

  至於如何收費,他列出賬單:在哈爾濱收取6萬元定金和過關費4萬元,如過不了關將10萬元一並退還。成功到港後,要支付孕婦及家人在香港7天的吃住費用、深圳和香港兩地私家車接送往返費用、為孩子辦理一系列證件的費用、產婦通行證延期費用和全程顧問陪同費用,共計3萬元。待孕婦入院後,還需再支付床位費、押金費、服務費計13萬元。總共26萬元。定金則攤入服務費中。

  李某說目前從深圳到香港的關口檢查很嚴,一般不允許孕婦通過,但公司已經和香港那邊的安檢人員打好了招呼,過關絕對沒問題。他強調從明年1月份起,香港政府開始禁止“雙非”孕婦到港生孩子,做完這單買賣後他就不再辦理這個業務了。  

  在哈就能蓋總公司印章

  第一次見面後,記者又以諮詢名義到李某的“辦公”地點。這是一間民房,開門的一名男子上下仔細打量記者一番後,纔允許進屋。

  見記者對在民房“辦公”表示不解,李某承認他們在哈未辦理任何經營手續,但“保證”香港的公司經過正式注冊。交談間,他從抽屜裡拿出一個印有“香港╳╳海外生子服務有限公司”字樣的印章說:“看,這就是我們公司的公章。如果去香港生子遇到問題去不了,我們還能辦理赴加拿大生子的業務。”

  當天下午,李某打來電話催促:“如果你們決定到港生子,公司讓我負責全程陪護。現在這項業務正處於收尾階段,很多人都想去,你們不去還有不少人等著呢!”  

  港府強化截查“雙非”孕婦

  李某所說的赴港生子為什麼費用高達幾十萬元,為什麼還有“過關費”,過關還要與安檢人員打“招呼”,這種行為符合相關法律和規定嗎?帶著種種疑問,記者采訪了相關機構。

  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新聞組工作人員謝女士幫助,記者聯系到香港食物及衛生局。該局通過電子郵件答復:10月24日,香港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有中介公司協助“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時重申,政府會繼續加強對“雙非”孕婦的截查及執法工作,包括打擊協助內地孕婦違法來港產子的中介人。與此同時,任何人﹙包括中介人﹚如違法協助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即屬犯罪,執法部門會嚴厲打擊。2012年,已有12名涉及違法協助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人士被判入獄,刑期由8星期到一年。執法部門會與內地當局保持溝通,致力打擊違法中介活動。警方亦通過網上巡邏密切留意中介人活動,如發現涉及違法行為,會依法跟進。

  11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特區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說,行政手段之外,特區政府會用法律方法根治“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

  對於記者反映的情況,市工商局內資處王姓工作人員稱,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沒有赴港生子這個行業,不可能辦理此類營業執照。即使中介公司在香港辦理了營業執照,在內地設立的辦事處也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該中介已涉嫌無照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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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非”孕婦

  “雙非”孕婦是指夫妻雙方都非香港居民而來港產子的孕婦。

  香港政府明令禁止“雙非”孕婦違法赴港產子。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