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11日訊 近日,省政府下發《關於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這意味著今後如果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月度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或超過3.5%時,從下個月開始向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實施意見》規定,聯動機制保障對象主要包括城鄉低保對象、城鄉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及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擴大保障范圍,但不得縮小保障范圍。聯動機制以市(地)為單位啟動和中止。
在補貼標准方面,《實施意見》規定,城市低保對象、城鎮優撫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月人均價格臨時補貼標准,按當地現行的月人均城市低保標准×啟動月前3個月CPI同比平均漲幅計算;農村低保對象、農村優撫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價格臨時補貼標准,按當地現行的月人均農村低保標准×啟動月前3個月CPI同比平均漲幅計算。啟動後一直未達到中止條件的,每3個月重新計算一次補貼標准。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價格臨時補貼標准,參照所在地城市低保對象價格臨時補貼標准確定。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