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2日訊 近日,安達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王某系安達市某鄉農民,2011年3月份,王某與被害人劉某因瑣事發生爭吵,王某用耙子將劉某頭部打傷後逃走。經法醫鑒定,劉某系顱骨骨折、腦挫裂傷、開放性中度顱腦損傷,系重傷。案發後,王某投案自首,並向被害人劉某主動賠償了人民幣50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案發後,被告人的家屬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強銳
東北網12月12日訊 近日,安達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王某系安達市某鄉農民,2011年3月份,王某與被害人劉某因瑣事發生爭吵,王某用耙子將劉某頭部打傷後逃走。經法醫鑒定,劉某系顱骨骨折、腦挫裂傷、開放性中度顱腦損傷,系重傷。案發後,王某投案自首,並向被害人劉某主動賠償了人民幣50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案發後,被告人的家屬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