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14日訊 18歲的王鵬在樓道內攔住10歲鄰家女孩,進行猥褻,被女孩父母發現,送上法庭。9日,道外區人民法院判處王鵬有期徒刑6個月。
家住道外區的王鵬,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初中輟學後便閑在家裡,每天在家上網,一天,好友給他發來一個網絡地址,打開後都是成人游戲和電影,受到刺激的王鵬,腦中整日閃現這些畫面。王鵬注意到,鄰居家10歲女孩每天同一時間放學,而此時樓道內的鄰居都在上班。10月9日,王鵬將放學回家的女孩攔在樓道內,進行猥褻。當天,正趕上女孩父母提前回家,撞上這一幕,立即將王鵬扭送公安機關。
9日,道外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王鵬為滿足自己不正常心理需求,構成猥褻兒童罪。但王鵬當庭自願認罪,家人積極爭取,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