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8日訊 12年前,16歲的他因瑣事與人發生爭執,一時衝動殺人,畏罪潛逃。
12年間,他隱姓埋名,娶妻生女,戰戰兢兢過日子。
12年後,當警察出現在他面前時,他沒有驚慌,只說了句:這回踏實了! ……
日前,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小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處李小光的父親李成梁窩藏罪名成立,處以5年有期徒刑。
審判長田法官審判過多起案件,也接觸過很多罪犯,李小光格外令他注意。原因是自去年年底李小光歸案以來,十分配合司法機關的工作。李小光告訴田法官,多年的逃亡生活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被捕對他來說其實是一種解脫。
讓我們隨著李小光的自述,回顧一下他12年的人生軌跡。
小事不忍
一刀捅向情敵胸口
1999年,當時我只有16歲,家住賓縣農村。4月3日晚上7點多鍾,這個時間我這輩子也忘不了。那天,我閑著沒事,便來到鄰村的一個舞廳內看熱鬧。在舞廳內,有一個叫王曉麗的女孩很漂亮。很多年輕人都圍著她轉,爭著請她跳舞。
我也很想和她跳上一曲,可是她的周圍總不斷人,我始終沒有機會上前搭訕。等到播放第七支舞曲的時候,好不容易盼到王曉麗身邊沒了人,我趕緊整理下衣服和頭發,快步跑上前去請她跳舞。還沒等王曉麗回答,鄰村的劉軍出現了,也請王曉麗跳舞。結果,這支舞曲王曉麗沒和我們兩人中的任何一個人跳。
其實這點事根本不算什麼,可我當時年少氣盛,感覺自己特沒面子。自己好不容易爭取來的機會被劉軍給攪和了。我滿腔怒火,衝上前去罵劉軍。誰想劉軍也不示弱,反過來也罵我,於是我們兩人在舞廳內吵了起來。
這時很多人過來圍觀,有劉軍同村的人把我們拉開。勸架的人越多,我就越來勁兒。我對劉軍說:“如果有膽量的話就出來,咱倆‘單挑’。”說完,我就跑到舞廳門外,並拿出了我隨身攜帶的一個折疊刀。
我出門後,劉軍也跑出了門外。我拿著小刀衝他揮舞著,遭到他的嘲笑:“就你那樣兒,借你幾個膽兒也不敢捅。”聽了他的話,我氣壞了,渾身顫抖,舉刀便刺向了他的胸口。
我們廝打起來,刀深深地刺進劉軍的胸口,可我根本沒注意。圍觀的人跑出來,把我們拉開。我突然看到手上的鮮血,纔發現自己真的捅了人,轉身便跑。劉軍倒在了血泊中。
改名換姓
睡前默念百遍新名字
看著手上的血,我嚇蒙了,一溜煙跑回家。
一進門,看見媽媽在家,我當時話都說不利索了,好容易纔說明白自己和別人打架,把人捅了。當時我還不知道劉軍已經死了,但擔心捅傷了人警察會抓我。我從媽媽那裡拿了100元錢,連衣服都沒顧得上拿就離開了賓縣。
長到16歲,我根本沒出過門,來到火車站,我買了最快時間開的一趟火車的車票,車的終點是佳木斯。一出佳木斯火車站,我就傻了,不知往哪裡去,也不知該怎麼辦。想了半天,我就在當地找了個公用電話,給我爸爸李成梁打了個電話。
這時候,家裡已經炸了鍋。爸爸已經聽說我捅了人,也知道劉軍死了,正著急呢。接到我的電話,他馬上乘車趕到了佳木斯,我們在火車站見了面。
我爸把我帶到雙鴨山市永勝村,第二天又帶我坐上開往唐山市的火車。到了唐山,爸爸租了個房子安頓好我,隨後便返回了賓縣。回到家後,爸爸托人在寶清縣七星泡村給我辦理了一個新戶口,並且給我改了名字,隨後又把這個新戶口親自送到唐山。爸爸告誡我,在唐山躲避時一定要處處小心,不要和任何人說自己的身世,而且要盡快熟悉自己的新名字。
就這樣,我開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活。
爸爸留給我的錢很快就花完了,我要生活、還要支付房租。沒辦法,於是我開始用自己的新身份出去打工賺錢。
10多年裡,我從不敢隨便和人交流,生怕哪句話說錯了露出馬腳。有時回想起當時捅人的情景,我十分害怕,一個人不敢睡覺,就到租住屋對面的小旅館住上一兩天。每天晚上睡覺前,我都要默念幾十遍甚至上百遍自己的新名字,生怕白天與人交談時順嘴說出自己原來的名字。
除了這些,我還努力模仿當地人的口音,以掩蓋自己原來的口音,盡量讓自己看起來更像一個當地人。我頻繁更換工作,擔心同一起工作的人相處時間過長,會讓他們過多了解自己,自己殺人的事情就會敗露。有一次,我工作的地方來了個警察,我立刻逃走了,連工資都沒領。從那以後,只要工作的地方來了警察或陌生人,我就立馬走人。
娶妻生女
被抓時如釋重負
在這樣極度恐慌中過了幾年,我仍然覺得很不踏實。我這麼年輕,就患上了失眠癥,一宿一宿地睡不著,頭發一把一把地掉。為了能讓自己的生活看起來更“正常”一些,2007年,我通過介紹結識了唐山當地的女子錢某。錢某家境十分貧寒,可能看到我表面比較踏實肯乾,就答應和我交往。沒過幾個月,我們就登記結婚了。
我爸十分贊成我的做法,他說這樣有利於幫助我隱瞞身份。由於和錢某結婚,我順理成章地在唐山落下了戶口,懸著的心也稍稍放下了一點。和錢某登記結婚後,我便辭去了工作,和她一起在一個市場賣盒飯。一來是離開工作崗位,自己身邊不再有特別熟悉我的人,另一個原因就是市場裡流動人口多,沒人會注意我這個外來戶。就這樣安全地過了幾年。2011年初,我們生下了一個女兒。
雖然表面上我們的生活風平浪靜,但在我的內心深處卻從來沒有真正地“踏實”過。對被捕的恐懼始終揮之不去,我總覺得在家裡或是某個路口,隨時都有等待逮捕我的警察。這種焦慮情緒伴隨著我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但我又不知道如何解決。我甚至想過,唐山這個地方不夠遠,應該搬到更遠、更偏的地方去。我曾打算去新疆甚至是西藏落戶,並且找理由征得了妻子的同意,只是由於孩子太小,我沒有實施這個計劃。
盡管我費盡了心機隱藏自己,但在全國范圍內的清網行動中,我還是沒有逃過。去年年底,我12年的擔心終於變成了現實,當我從市場收攤回到租住屋時,警察已經在我家裡等著我了。
面對來抓自己的警察,我沒有害怕,卻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我告訴警察:“12年了,我沒過過一天安穩日子,沒睡過一天安穩覺,沒痛快地跟人說過一次話,也不敢和家裡人聯系。面對善良的妻子,我卻一直欺騙,逃亡這些年,真不是人過的日子啊。我現在還不到30歲,可周圍的人都說我像50歲!現在,終於再也不用提心吊膽過日子了。”
(案中人物均為化名)
當庭懺悔
對於受害者
道歉是不夠的
對於受害者,我只能說聲對不起。
我知道,僅僅道歉是不夠的,我只能用我最寶貴的東西——失去的自由來賠償你們。
作為一個丈夫,我沒有保護好妻子;作為一個父親,我不能將孩子撫養成人……
——摘自李小光在法庭的最後陳述
內心獨白
如果有後悔藥
多少錢都願意買
李小光對記者說,如果這個世界上有後悔藥,多少錢他都願意買。當初的一時衝動逞能,不但殘害了一個年輕的生命,毀了自己的一生,還使自己年邁的父親也遭受牢獄之災。我覺得我很對不起自己的母親,這個家同時失去了丈夫和兒子,而且還要背負數十萬元民事賠償的債務。家裡本來就很窮,母親年紀又大了,這筆債該怎麼還呀。還有就是我的妻子和孩子,妻子什麼都不知情,最相信我卻受了我的欺騙,今後她要怎麼獨立撫養這麼小的孩子……
妻子講述
最熟悉的陌生人
李小光的妻子錢某抱著一歲多的女兒,眼裡含著淚。她說,2007年,通過別人介紹與李小光見面,第一次見到李小光時,只感覺他是個憨厚的人,話不多,而且很能乾活。自己家境貧寒,受窮受怕了,想找個能乾活的男人,兩個人一起打拼,好好過日子。所以認識兩個多月,兩人就結婚了。
結婚後,我們一起在市場賣盒飯,雖然起早貪黑,日子過得很辛苦,但也很幸福,尤其是2011年兩人有了女兒。“我就感覺自己嫁了個好人,好日子真的不遠了。”
“他總是很沈默,什麼事都不願和我多談,即使他做了一些好事,也很少對我提及。”錢某這樣評價自己的丈夫。錢某注意到,在家時李小光經常坐在電視前發呆。有時正說得興高采烈的,突然就沈默了。當時不明白,現在看來,都是12年前的那件事在折磨他。
錢某說,現在想起來,生活在一起5年多,朝夕相處、最熟悉不過的丈夫,竟然是一個自己毫不了解的陌生人。孩子還這麼小,今後,我們的日子該怎麼過?
法官陳述
未判死刑緣於
作案時未成年
本案主審法官田法官對記者介紹說,李小光的犯罪行為非常惡劣。他有主觀上的故意,手段殘忍,而且案發後潛逃多年,罪行特別嚴重,應當依法嚴懲。盡管李小光在潛逃期間並沒有繼續犯罪、表現良好,但這些都不是減輕處罰的必要條件,因為他沒有自首等減輕處罰的情節。沒有判處死刑的原因只有一點,就是他在案發時是16周歲,屬於法定的未成年人,所以法院纔判處其無期徒刑。
李小光的父親李成梁明知其子犯罪,還為其提供隱藏地點、提供假身份,幫助他逃脫法律制裁,其行為已經構成窩藏罪,同時也沒有減輕處罰的情節,所以判處有期徒刑5年。
記者手記
人逃了心逃不掉
行凶後的逃跑使李小光獲得了短暫的平安,甚至獲得了短暫的家庭溫暖。但一切都於事無補。12年不敢見將自己拉扯大的父母,不敢打電話,想要盡孝也不敢往家裡寄錢;對無怨無悔陪伴身邊的妻子,甚至不能有一句實話。等待了12年的相見,中間卻隔著冰冷的鐵窗。
想想受害者,這是李小光應該償還的。12年,那個失去兒子的家庭備受煎熬,老者失子,還要忍受凶手杳無音訊的痛恨。在逃亡的12年裡,李小光曾經多次想到過自首,“但一想到家庭等因素”,最終選擇了繼續逃亡。但誰來考慮另一個破碎的家庭?如果他早點考慮“家庭因素”,兩個家庭可能幸福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