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8日訊 為救護車讓道,就是為他人的生命讓路,本該成為社會公德。然而16日和17日兩天,記者跟隨120急救中心體驗采訪發現,哈市車輛普遍不給救護車避讓,在車流中蝸行的急救車因此成了“慢牛”。
現場 無人讓路急救車成“慢牛”
16日10時44分,松北大道太陽島路口附近發生交通事故,記者隨120急救車立即從市紅十字中心醫院出發。一路上車輛不多,10多分鍾急救車便到達事故地。只見一男一女兩名環衛工人受傷躺在地上,其中一人頭部流血。醫護人員和擔架工迅速將傷者抬上救護車。
回程車輛較多,途中竟無一輛車避讓。急救車一路鳴笛行至哈藥路與建國街交口處時,分別開往建國街與哈藥路方向的兩輛大客車就“橫”在前面。隨後,急救車拐進新陽路後又遭遇了堵車,由於路邊停了幾輛私家車,導致公交車無法靠近站臺只好停在馬路中間,頓時堵住去路……直到前面所有車輛全都緩慢通過,急救車纔將傷者送到醫院。
17日8時50分許,道裡區安定街一中年男子突發腦血管疾病,家屬請求將患者送往哈醫大一院。9時05分,記者隨120急救車趕到患者家,患者已不能動,岌岌可危。急救車一路鳴笛,然而新陽路上車輛很多,仍是一路擁堵。急救車轉道沿安化街,一路上仍沒有車輛讓行。在安化街與安達街交口附近,前面的一輛出租車減速後,還未等救護車通過,旁邊的另一輛出租車竟趁機搶了過去。9時50分到達醫大一院,路上耗時近40分鍾。
講述 救護車司機很無奈
救護車司機王師傅無奈地說,只有少數的公交車和出租車會給救護車讓道。今年夏天他送一重病人去醫大四院行至民益街時,患者病情加重,但無車讓路,他加速行駛並不斷鳴笛,有一輛小轎車的司機很不滿,突然把車開到急救車前面故意別住,還下車對他破口大罵。後來,患者家屬下車解釋,一些圍觀人也勸說,那輛車纔開走。
“患者家屬打完電話,以為急救車很快就能到,我們有時因堵車去得稍晚些,便會受到家屬的責罵,甚至被打。其實都耽誤在路上了……”擔架員小聞告訴記者,一次從香坊孫家站送一個患者到醫大二院,行至幸福路時,車被堵在路上,他和患者家屬下車擋住其他車,纔給急救車擠出一條道。
法規 社會車輛故意不讓道要受罰
為何不肯給急救車讓路?采訪中,幾位私家車主說,自己也想讓,可是前後左右都是車,讓不了。還有的司機說,避讓救護車自己就得違章,這種情況就不能讓。
那麼,究竟該不該給救護車讓行呢?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裡大隊違章科民警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同時,根據我省相關交通法規,社會車輛故意不給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等車輛讓道,將被罰200元,扣3分。
各界聲音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趙瑞政:給救護車讓道是一個社會公德問題,這是對生命的關愛,每個司機都應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如果救護車上拉的是自己的親人,還會不讓道嗎?
市人大代表徐建華:為救護車讓道義不容辭,這代表著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這和在公交車上讓座不同,這是在救助鮮活的生命。相關部門應完善這方面的法規,對不主動避讓造成一定後果的一定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