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4日訊 家用電器在我們的生活中必不可少,但若問家電的“壽命”,估計了解的人並不多。其實,與食品一樣,家電也是有自己的“保質期”的。只不過,食品可以通過嗅覺、味覺來輕易辨別出是否過了保質期,而家電的保質期則更為隱蔽罷了。正因為這樣,一些過期家電纔更易出故障,隱患不斷。
日前,由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審批出臺的《家電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已正式實施,與此相關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也同時推出,並且對彩電、冰箱等家電產品的使用壽命進行了明確規定。然而,記者經走訪發現,齊齊哈爾市大部分消費者及多數商家並不知曉家電有“保質期”,不僅如此,現有出售的家電產品也多沒有在明顯位置標明安全期限的標志。
家電賣場難覓安全期限標志
據了解,新規中規定,彩電安全使用年限為8至10年,電熱水器8年,電冰箱12至16年,電飯煲10年,空調8至10年,煤氣灶8年,洗衣機8年,電吹風4年,個人電腦6年,微波爐10年,電風扇10年,吸塵器8年。
然而,記者近日來到位於卜奎大街的某家電商場的彩電銷售區,向某品牌銷售人員諮詢在售的一款液晶電視保質期,銷售人員聽後一頭霧水,反問記者,“我不明白你說的保質期是什麼?”後在記者解釋保質期就是安全使用期限時,又表示,“沒有,我賣家電8年了,只聽說家電有保修期,從來沒有聽過還有保質期!”不僅如此,在該商場家電銷售區,記者看到多數在售的家電產品標簽上也幾乎只標注產品型號、價格等,根本沒有標注該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限。此後,記者又走訪了多家家電賣場,發現商家對家電的保質期問題基本上都是“淡化處理”。並且,售貨員也多表示並不知曉家用電器有安全使用期限,或是人為的任意將自己所售品牌的使用年限肆意誇大成10多年,甚至30年。如熱水器,一個品牌銷售人員稱其所銷售的熱水器使用年限為10年,另一品牌的熱水器銷售人員則稱其銷售的熱水器安全期限可以達到30年甚至更久。
一位某家電商場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家電出事故很常見,一般在“三包”期限內就會給以相應的售後服務,而多數廠家也是以產品的“三包”期限為標准。所以,盡管新規已經實施,但只是規定了少數常用的家用電器的安全期限,不同品牌的廠家在另外一些產品上很難形成一個統一的標准,執行起來仍然有難度。
多數消費者並不知曉家電保質期
除此之外,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許多正在選購家電產品的市民也都不詢問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限,而只關注產品的外觀、價格、功能。
問及家電保質期,一位正在購買電冰箱的市民表示自己對此並不在意,並稱任何一款新家電買回家後,都應該可以用個三五年,甚至更長時間,再說壞了就買新的唄,反正現在的生活都好了,對任意一款家電產品也不可能用很長時間,興許到時又看到合適的就淘汰了。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許多市民甚至根本不知曉家電還有安全期限,更不知道我國還有此類新規出臺。而且對於電器的使用,幾乎都持著“用到壞為止”的態度。家住龍沙區新化小區的李阿姨說:“我對家用電器的使用壽命不是很了解,一般都是壞了就找人修,除非遇到修不好或修理費用較高的時候,纔會考慮買新的,畢竟換新的不是一筆小數目。”
超期“服役”家電安全隱患多
所有的家電都有安全使用壽命,這同食品有安全保質期一樣,超過保質期,就會增加安全隱患。例如當電視機超過安全使用壽命,隨著電器元件的老化,電視就會發生圖像不清晰、顫抖等故障,電視的輻射也會增大。老化的電視機受到震動、衝擊、碰撞、驟冷、驟熱以及電視機內積塵污垢過多或電線短路造成局部過熱,都能引起顯像管爆炸。
業內人士建議,如果您家的彩電出現圖像不清晰、畫面顫抖等情況;冰箱出現制冷劑泄漏,運轉聲音過大,運轉時發生較嚴重顫抖,耗電量比以前大增,經常出現滲水、漏電等毛病;空調出現開機直噴塵土,吹出的風摻雜霉味,甚至流出髒水等問題時,就已意味著產品超齡老化,消費者應考慮換機。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家電時,一定要了解它的使用年限,使用已經或快到使用年限的家電,一旦出現異常癥狀,要及時檢修,對那些超齡電器必要時一定要更換,防止釀成更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