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8日訊 “繞行百步不算遠”的大標幅掛在愛民區新華路的護欄上,現場多名交警和志願者在附近勸阻行人不要翻越護欄。可12月27日記者現場看到,仍有些行人對“翻越護欄式過馬路”躍躍欲試。如此冒險過馬路的行為,僅僅是為了“趕時間”。
27日上午10時50分至中午11時20分,記者在新華路上統計到,僅僅半小時,就有四五名行人在交警的勸阻下翻越護欄未遂,有七人在交警勸阻的情況下,依舊我行我素,翻越“成功”。
中午11時05分,一名行人走到護欄前,試圖翻越護欄。一名執勤交警發現後,上前勸阻。雖然沒有成功翻越,但行人走在馬路中間,也很危險。
隨後,兩名行人面對交警和志願者的勸阻,仍然我行我素,迅速翻越護欄。記者詢問其中一名身穿護士服的女士為何翻越護欄時,其表示“我趕時間”。
現場執勤交警表示,從翻越護欄的位置到人行斑馬線只有50米至70米的距離,步行最多百步左右。為了節省百步,而翻越護欄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尤其是在冬季雪天時,車多路滑,很多司機看到翻越護欄的人後踩剎車,已經來不及,會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隊愛民大隊副大隊長王威表示,自集中整治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效果比較明顯。目前,大部分試圖翻越護欄過馬路的行人,看到執勤的交警,都會自覺地走到人行斑馬線上。但同時,仍然有少數行人不顧勸阻,執意翻越護欄過馬路。特別是中午11時和下午4時,翻越護欄的人數比較集中。
王威表示,目前,交警部門發現試圖翻越護欄者,先是教育,然後會予以警告。2012年12月31日起,各交警大隊對現場查處的行人翻越護欄交通違法行為,會按照交通法的有關規定,當場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