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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路巡警4日開出5張『滿分罰單』
2013-01-05 10:55:20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杜菲菲 李竹瀅
東北網1月5日訊 2013年1月1日起,新交規處罰標准有所改變,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標准提高。1月4日,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隊公路巡警大隊民警在鐵嶺河收費站設崗,對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兩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當日,共開出5張“滿分罰單”,5名駕駛人分別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當天上午,記者隨公路巡警大隊民警來到牡丹江鐵嶺河收費站,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上午10時許,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銀色大眾速騰轎車被民警截停。按照規定,駕駛人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隨後,一輛黑色豐田凱美瑞轎車被民警截停,經過檢查,民警發現這輛轎車安裝了可拆卸式車牌架。因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駕駛人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據市公安交警支隊公路巡警大隊王洋大隊長介紹,故意遮擋號牌、安裝可拆卸式車牌架等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以及上道行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這兩類交通違法行為,之前的處罰標准均為罰款200元、記6分。按照公安部123號令規定,這兩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標准均提高至罰款200元、記12分。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