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8日訊 7日,哈市政府公布了去年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哈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哈市人大常委會人事和代表聯絡委員會轉交哈市政府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共1005件。目前,這些建議已由76個承辦部門辦理完畢,辦結率100%,代表滿意率達98%以上。
防洪牆變身民俗長廊
建議:《關於加強江畔防洪牆美化亮化的建議》
建議人:孫樂秋
答復:哈市政府積極吸納代表建議,采用水紋型造型,按照老道外的民俗風格,重新粉刷沿江防洪牆牆體,突出哈市道外區的民俗底蘊;同時對沿江防洪牆部分節點和重要通道設置亮化設施,改變以往防洪牆壓抑暗淡的景象,把沿江防洪牆打造成兼具防洪堤壩、風景民俗長廊等多功能的景觀風景線,得到市民一致好評。
新增集中供熱2600萬平方米
建議:《關於加大對老舊供熱管網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議》
建議人:趙洪濤
答復:哈市政府高度重視此項建議,啟動熱源建設工程,新增集中供熱能力2600萬平方米,超額完成全年計劃30%;並且拆並改造分散小鍋爐505臺,超額完成全年計劃3.5%;改造陳舊老化管網290.1公裡,超額完成全年計劃5.1%。
《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實施
建議:《關於加強我市停車場建設與管理方面的建議》
建議人:張國良、於桂芳等
答復:哈市政府責成哈市公安部門,結合哈市實際,起草了《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於去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的實施對哈市停車場從規劃建設到經營管理,將起到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監督作用。
公交車新增車體公益廣告
建議:《關於規范我市公交車車體廣告的建議》
建議人:鮑海春
答復:哈市對公交車輛廣告進行了綜合整治,目前已徹底清除了公交車輛車體和車廂內的廣告並恢復了車體顏色。對內容低俗、不雅的廣告,進行了重點取締,並成立了公交廣告審批中心,對公交車輛廣告實行“七個統一”的審批和管理,堅決杜絕不雅廣告及大字式廣告內容涂上公交車。同時哈市要求廣告設置人按照線路配車臺數10%的比例設置車身公益性廣告。哈市要求在公交車車廂展板上預留固定位置設置公益性廣告,加大宣傳哈市知名人文景觀、歷史建築、老字號企業等力度。目前,哈市公交車車載移動電視已經播出了《哈爾濱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宣傳口號》,每天用於播放公益廣告的時間不少於當天發布商業廣告時間的20%,每天平均每小時播放1到2次,同時一些線路也安插播放了如禁煙宣傳、理財知識等公益性內容視頻。
南崗區三處客運站實施整體搬遷
建議:《令人擔懮的哈站前長途客運交通》
建議人:孫玉慶、於長江、宋就榮
答復:哈市依據國家交通運輸部《關於哈爾濱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批復》(交規劃發[2010]470號)要求,確定了哈爾濱國家公路運輸樞紐布局方案,客運樞紐由哈西綜合客運站、南崗綜合客運站、三棵樹綜合客運站、江北客運站、香坊客運站、道外客運站、呼蘭客運站、阿城客運站8個場站組成。針對南崗綜合客運站的狀況,哈市政府在哈站站前廣場改造項目裡,將南崗綜合客運站納入搬遷規劃,根據哈站廣場周邊情況,初步規劃選址在鐵路街鐵路局哈站貨場一側。項目建成後,哈站地區的交通環境將得到有效改善。南崗區其他兩處客運站也將整體搬遷。
向物業企業收繳服務保證金
建議:《關於哈爾濱市物業管理亟待規范的建議》
建議人:宋殿春
答復:哈市政府采納相關建議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章,針對目前一些物業企業既不服務、又不退出項目的問題,起草了《物業服務企業退出市場項目實施意見》,從企業退出程序,常見問題的處理等方面規范了企業的退出行為,明確了市、區、街對物業企業退出市場項目的管理職責。針對目前既有物業企業擅自委托、擅自進入接管的問題,起草了《物業服務企業再進入招投標程序》,主要結合物業招投標職能下放各區,明確物業企業再進入招投標的操作程序,由區物業辦牽頭,由街道辦事處組織社區、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等組成招投標工作小組,規范物業企業再進入行為,同時規范業主大會選聘物業企業行為,消滅監管空白。對物業企業實施分級管理,並嚴格審查資質條件,強化物業服務保證金的收繳力度,要求物業企業按物業項目年物業收費額的10%向各區物業辦繳存保證金。保證金將用於發生棄管及重大信訪問題時,約束不規范的物業企業,保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