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9日訊 近日,安達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王某、於某、孫某、李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五年。
王某、於某、李某均系蘭西縣某鄉農民。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王某竄至安達市某樓區內,將停在路邊的一臺白色松花江面包車盜走,由於某以2500元的價格賣掉。8月17日晚,王某、於某、李某竄至本市某招待所,將停在門前的一輛一汽佳寶面包車盜走,價值人民幣18850元。盜後銷掉,案發後,贓物被扣押、返還失主。自2011年5月份至2012年9月份,王某、於某、孫某、李某有分有合,在大慶市、哈爾濱市、訥河市及本市盜竊作案13起,盜竊機動車13輛,價值119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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