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9日訊(記者 趙海)9日下午18時,記者從哈爾濱市工商局獲悉,陝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汽)涉嫌銷售未公告汽車一事有了最新進展,陝汽同意賠償黑龍江匯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由於購買涉嫌違法生產、銷售的德龍F3000 SX3257DR384型自卸貨車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一事已經上報總公司,等待最後決定。間接經濟損失不給予賠償。

陝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展示的SX3255DR384型號車的公告。東北網記者 趙海 攝
據了解,哈爾濱市工商局於9日下午14時半至16時,分別同陝西重型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汽)和黑龍江匯通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通公司)進行了調解。匯通公司提出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1370餘萬元(不包含正常運營下的預計收入700萬元)。為此,陝汽方面答復,同意賠付因購買德龍F3000 SX3257DR384型自卸貨車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間接損失不給予賠償。
在匯通公司提出的直接經濟損失中,包含購車款、車輛保險費、附加費、車輛大箱板拆卸費、銀行貸款利息等。間接損失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車輛維修產生的費用、由於車輛質量問題造成的匯通公司與第三方單位合同違約產生的費用等。二是維權產生的費用:律師費、赴國家工信部查詢產生的費用、專家費用等。三是由於外僱車輛代替SX3257DR384型自卸貨車運營產生的費用等。四是由於車輛肇事產生的費用、如果沒有發生車輛質量問題,車輛正常營運的預計收入等。
對於匯通公司提出的間接損失,陝汽方面表示不給予賠償,其中,車輛肇事產生的費用不能確認是車輛自身因素還是駕駛人員因素造成的事故。如果沒有發生車輛質量問題,車輛正常營運的預計收入是不定因素,無法計算。
據悉,哈爾濱市工商局對於匯通公司的“如果沒有發生車輛質量問題,車輛正常營運的預計收入”沒有予以支持,對其它間接經濟損失建議陝汽方面與匯通公司協商解決。
本網將繼續關注該事件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