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5日訊 29歲的小李和23歲的妻子小范籌劃要一個蛇年寶寶。去年12月19日,二人拿著單位發放的免費體檢卡到哈爾濱市生殖保健中心進行孕前檢查,沒想到,“意外”一個連著一個發生了。
家屬不同意,醫生仍執意實施宮頸手術
在“數碼電子陰道鏡檢查報告單”出來後,小范被診斷為宮頸中度糜爛。女醫生王某某提出需手術治療。
小李說,當時王羅列出大量不及時治療會產生的嚴重後果,自己十分緊張,馬上交了2099元的手術費。妻子被推進手術室後,小李給家裡老人打了一個電話,並用手機上網查詢,得知該病並非大病,未育婦女更要謹慎手術。
小李立即找到還沒進手術室的王醫生,提出不打算馬上給妻子做手術。期間,小李想進手術室將妻子領出來,但因有婦女在做流產,他無法進入。他請求王醫生將妻子帶出來。
沒想到的是,等王醫生再走出手術室,小李聽到的是“手術做完了”。事後小范回憶,進手術室後,她便被掛上了吊瓶。不久,王醫生進來說,“你家人不同意你做手術,但是你這麼年輕,得了癌癥多可惜啊……你做不做?”她聽了這些話很害怕,便同意了手術。
被手術婦女竟已懷有身孕
記者在“檢查報告單”上看到,范某被實施的是“無痛宮頸微創術,術後陰道上藥10天,抗炎治療5天”。
小李介紹,他多次找到醫院討說法,直到今年1月5日,該醫院給出答復:可以退還所有醫療費,並要吸取教訓,要求醫生在家屬提出異議的情況下,不能給患者手術。
這期間,小范連續多日惡心。1月9日,夫妻二人來到哈醫大二院檢查,結果竟是范某已經懷孕40多天,也就是說,小范做宮頸手術時已經懷孕。隨後,二人回到市生殖保健中心,也得到了同樣的診斷。
殘酷的現實是,由於孕婦術後進行了5天的抗生素治療,腹中胎兒需要流產打掉。另一個問題是,實施宮頸手術後3個月內不宜懷孕,更不宜流產。
醫院承認操作不當,並對孕婦流產負責
11日上午,記者隨小李來到該中心。
據該中心負責人講,做手術的王某某為副主任醫師。事後,王某某已多日沒有上班。該中心承認小范手術時屬於月經中期,醫生王某某沒有聽取家屬不同意手術的意見,也沒有執行手術操作規程。對於胎兒需要流產,特向小范“道歉”。
該中心表示,將指定醫院和專家為小范實施人工流產,並承擔所花費用。如因宮頸微創治療後發生宮頸粘連及人工流產術後宮頸創面感染所致的不孕,責任由該中心承擔。同時將組織材料上報南崗區衛生局,進行醫療事故鑒定,並按規定進行賠償。
報告單出蹊蹺,孕婦家屬心中還有疑問
小李告訴記者,事後,他帶著妻子去多家醫院檢查、諮詢。得到的答復是,對未育婦女不建議進行此類手術,即使手術也要在月經後3至7天,確認沒有懷孕的前提下進行。同時,小李發現,妻子檢查的日期是12月19日,但檢查報告單上的日期卻是18日,很難說這份報告是小范的。
昨天下午,在該中心的指定下,小范在哈醫大二院做了流產。
本是為了優生優育而去檢查,不想遭受流產扼殺小生命的厄運。流產會否帶來傷害,將來能否正常懷孕生子,這些都是未知數。而造成這一切的,是一個不負責任的醫生做出的“不當操作”。小李表示,院方和醫生為此應該承擔責任,而不僅僅是賠償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