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孫文波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呂元恆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韓國民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
高維菊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李正欣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李長河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王嶧東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李 雪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龐志剛、邰永華、邢 鍇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劉 春、蘆 穎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孫 丹、高 穎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石似玉、張洪濤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萬立偉、張 平為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蔣玉彬為葦河林區基層法院院長;
李 健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李 軍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
王光勛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佟寶林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
劉淑玲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
王劍峰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王樂民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姜立忠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建興人民法庭庭長;
胡志民為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焦獻友為鶴北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成江為鶴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
鄭天貴為鶴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秦文峰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金 波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洪軍、姜 波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趙宏軍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
林春芳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宋國臣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張本偉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黃連海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王國忠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執行庭庭長;
李慶春為興隆林區基層法院烏鴉泡人民法庭庭長;
楊素娟為鶴立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張會泉為鶴立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春瑩為鶴立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
王 鵬為鶴立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趙晉國為鶴立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李 忠為迎春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 偉、李士華為東京城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王效群、張立貴、孟慶玲、張曉鵬、張書艷、陳延偉為亞布力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高桂榮、隋永傑、王麗麗、韓 麗為穆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安玉祥為林口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邱述剛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立案庭庭長;
胡 勇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秦景秋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韓 冬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執行一庭庭長
孫 華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執行二庭庭長;
李加新、張 繼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魯 民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顧曉波、黃鮮梅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劉紅麗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李疆鷹、丁華春、侯金明、孫麗娟、石 岩、肇恆斌為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員;
王愛軍為九三農墾法院院長;
宋德雙為寶泉嶺農墾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彭 江為紅興隆農墾法院紅旗嶺人民法庭庭長;
賈 春為紅興隆農墾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庭長;
楊夕華為紅興隆農墾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庭長;
董龍濤為紅興隆農墾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王培銘為紅興隆農墾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姜澤望為紅興隆農墾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付 文為建三江農墾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楊國春為建三江農墾法院審判員;
朱永寬為綏化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宋智敏為綏化農墾法院嘉蔭人民法庭庭長;
宋清剛為綏化農墾法院鐵力人民法庭庭長;
馬寶山為綏化農墾法院紅光人民法庭庭長;
武常海為綏化農墾法院綏棱人民法庭庭長;
劉鵬海為綏化農墾法院海倫人民法庭庭長;
閆 霞為綏化農墾法院審判員;
屈鳳雲、王海龍為北安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趙雲鵬為北安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
王洪春為北安農墾法院立案庭庭長;
楊 蓓為北安農墾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閆曉麗為北安農墾法院遜克人民法庭庭長;
鄭光生為北安農墾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庭長;
付長林為北安農墾法院趙光人民法庭庭長;
張建亮為北安農墾法院龍鎮人民法庭庭長;
李 波為北安農墾法院趙光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劉國安為北安農墾法院龍鎮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楊傳革為北安農墾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黃利國為北安農墾法院紅色邊疆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孫曉光為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克山人民法庭庭長。
免去:
史景山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陳國祥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 岩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呂元恆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宋曉濤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劉慶林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楊萬祥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唐志強的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職務;
蔣玉彬的亞布力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黃錦彪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 健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辛忠海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張忠懷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王鳳春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職務;
王樂民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車福祥的綏棱林區基層法院建興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黃湘珍的鶴北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耿永顯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唐 艷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張玉蘭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秦文峰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洪軍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畢忠鋒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烏鴉泡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姜 波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本偉的興隆林區基層法院烏鴉泡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楊素娟的鶴立林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張會泉的鶴立林區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王春瑩的鶴立林區基層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劉桂榮的通北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立強的山河屯林區基層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 義的十八站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宋德雙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付 文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職務;
邱述剛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胡 勇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卜洪元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黃鮮梅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韓 冬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顧曉波的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疆鷹的建三江農墾法院院長職務;
張 繼的建三江農墾法院前進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丁華春的寶泉嶺農墾法院院長職務;
王愛軍的九三農墾法院副院長職務;
彭 江的紅興隆農墾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賈 春的紅興隆農墾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楊夕華的紅興隆農墾法院二九一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高文友的綏化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秀亞的綏化農墾法院海倫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宋智敏的綏化農墾法院鐵力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宋清剛的綏化農墾法院嘉蔭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馬寶山的綏化農墾法院綏棱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倪海軍的綏化農墾法院紅光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魯 民的綏化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 蓓的北安農墾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侯金明的北安農墾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 強的北安農墾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王海龍的北安農墾法院尾山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富貴仁的北安農墾法院紅色邊疆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付長林的北安農墾法院龍鎮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閆 峰的北安農墾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閆曉麗的北安農墾法院遜克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張建亮的北安農墾法院引龍河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韓加強的北安農墾法院紅色邊疆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李加新的北安農墾法院審判員職務;
孟錫榮、張忠銳的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