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1月21日訊 從1月15日起到4月30日,齊齊哈爾道路運輸管理處制定了《齊市中心城區合乘出租車暫行規定》,也就是出租車可以正常“拼客”了,這一暫行規定,給“的哥”們吃了一顆定心丸。據市運管處相關部門測算,“拼客”出租車比正常拉客可以增加收入近30%。
“拼客”暫行規定的出臺,是市運管處從節前出租車運營市場的實際出發做出的。一段時間以來,由於車輛增多,再加上天冷路滑,致使每天高峰時段道路擁堵,出租車的工作效率降低,市民遭遇打車難。新規出臺讓開車的與坐車的都得到了實惠,然而實際中仍有許多不盡人意之處。
拼客乘客說法不一
天冷,公交車太擠,已經懷孕的張女士只好每天打車上下班。等待打車,成了張女士每天的必修課,“每次打車都得等個十幾分鍾,要是運氣好,能碰上空車,要是想快,就得拼車,上車碰上啥樣的乘客是未知數。”說起打車,張女士感受挺多,“因為自己懷孕了,打車為的就是快,再有一個人清靜,有一回上車,前面坐了一個乘客,手機就沒離耳朵,而且說話聲還挺大,鬧死人了,坐著不舒服,只得忍著,下車惹了一肚子的無名火。”的確,“拼客”確實能給出租車帶來收益,可是有時給乘客帶來的就是“麻煩”。
張先生也經常打車,他對“拼客”表示贊同,“只要司機事先說一聲,我都會同意‘拼活兒’。說實在的,司機拉活兒也不容易,路不好走,車也越來越多,這車乾著急不走道,再有,看著別人站在寒風中發抖,拉就拉唄,反正也就十幾分鍾的事兒。”
拒載出租車司機貓兒膩多
“以前‘拼客’是違規的,只能偷偷摸摸,現在好了,可以大膽‘拼客’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的哥”,對“拼客”的暫行規定表示贊同,他也向記者吐露了一些實情,“既然可以‘拼客’了,我們自己心裡必須有譜,就是怎麼拉活兒更掙錢,對第一位乘客的態度要好一點兒,要‘拼客’就好商量,一般的乘客都會同意,再有就是拉活兒得看准人,首選第一位乘客是一個人的,不能超過兩人,否則就是有第二個活兒,也沒法拉。這就看你的眼力了,三個人以上假裝看不見,現在無論在什麼地方,都不愁活兒,特別是高峰時段。”的確,現在三個人以上打車,有點兒難,就是空車也不停,原來以為是司機沒看到,現在這麼一說,是司機有貓兒膩,實際就是拒載。
星期六晚上,小王和兩個朋友“趕場”,在道邊等了20多分鍾,沒打到車,期間,有一輛空車經過,可是在他們前沒停,卻拉的是前面一個人等車的乘客。最後沒辦法,小王三個人拆了幫,分別拼了兩臺車纔到了下一個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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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拼車”運管部門支招
市運管處的《齊市中心城區合乘出租車暫行規定》中明確了“拼客”的收費標准,就是出租車只要“拼客”,乘客就支付車費的70%。比方說,第一位乘客的行駛裡程是3.6公裡,實際收費就是4公裡,乘客的乘車費用7.5元加上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應該是8.5元錢。要是中間“拼客”了,就是7.5元車費的70%再加上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應該是6.25元。如果第二位乘客上車時計價器顯示2.4公裡,下車時是5.8公裡,實際裡程就是5.8減去2.4,應該是3.4公裡,按照4公裡計算,前3公裡應該支付起車費6元,再加上一公裡的車費1.5元,第二位乘客應該支付7.5元的70%再加上1元錢的燃油附加費,應該是6.25元錢,以此類推。
運管部門提示,“拼客”只有在第一位乘客同意的情況下纔可以,否則視為出租車違規,乘客有權向運管部門投訴。乘客在乘坐出租車時,第二位乘客上車要看清當時的計價器公裡數,同時司機有義務提醒第二位乘客記住當前的公裡數。另外,乘客一定要索要收據,如果出現糾紛或者物品遺失等問題,可以作為憑據,因為出租車的收據是專車專用的,如果出租車不給付收據,乘客有權拒付車費。
根據市運管部門的分析,《暫行規定》實施幾天來,“拒載”是乘客投訴的熱點,其中最多的是3人以上打車的乘客。出租車的拒載,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是指乘客已經與出租車司機發生語言接觸,或者乘客已經上車,被出租車司機以各種理由拒絕的。現在出現的對3人以上乘客的拒載,因為沒有任何接觸,只能叫做軟性拒載,司機就說沒看到,運管部門也沒法處罰。這樣,只有靠“的哥”自覺提高職業道德意識,纔能避免類似的軟性拒載。
特別提示:
齊齊哈爾道路運輸管理處投訴舉報電話:0452—222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