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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丟失『苹果4S』僅獲賠500元 貴重物品應保價
2013-01-22 07:59:57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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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22日訊 近日,市民劉先生通過快遞往牡丹江郵寄手機,不料包裹丟失,由於填寫信息錯誤、貴重物品沒保價等原因,劉先生最後只獲賠500元。

  據劉先生介紹,前不久,他通過某快遞公司往牡丹江郵寄一部苹果4S手機,價值4000多元。他當著快遞員的面把手機放進盒子裡,當時快遞員替他填寫的單子,填寫的郵寄物品為“手機配件”,雖然與郵寄物品不符,可劉先生當時並未在意,也沒有對手機進行保價。

  大約一周後,朋友還沒有收到手機,劉先生去快遞公司詢問,對方稱包裹丟失了。劉先生索賠,並再三重申包裡是手機,而不是配件。而快遞公司表示,只能按照單子上的信息給予500元賠償。4000多元的手機只獲得500元賠償,劉先生很不甘心。

  對此,消協有關人士表示,涉及快遞的糾紛存在舉證難、取證難等問題。如今春節將至,快遞業務又進入高峰期,市民在辦理時,首先要找信譽好的正規快遞公司,單據信息要仔細閱讀,如發現不合理的條款,要及時與對方溝通,或乾脆放棄該家公司。在標注信息時盡量具體准確,貴重物品最好保價,盡最大可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