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2日訊 1月17日,記者從市商務局了解到,為了規范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大慶市將從2月1日起正式實施《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了家政企業、家庭服務員以及消費者三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方式等。而未按該辦法執行的企業,市商務局將責令其改正,拒改者可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簽訂合同規范家政服務市場
“為了防止產生消費糾紛,今後選擇家政服務,消費者要和家政企業簽訂合同。”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家政服務合同中至少包括:服務機構的名稱、地址、負責人、聯系方式和家庭服務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健康狀況、技能培訓情況、聯系方式等信息;服務費用及支付形式;各方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方式等。
家庭服務業關系著人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簽訂規范的服務合同,不僅可以讓消費者的權益更加清晰明了,還可以讓更多的家政“游擊隊”向“正規軍”轉變。
“該管理辦法實施後,如果家政服務機構未按要求訂立合同,我們將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者,將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市商務局工作人員說。
跟蹤服務質量服務咋樣有“檔”可查
近年來,大慶的家庭服務業快速發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缺乏相應的業務管理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市場管理不規范、監督機制缺失等。
針對這些問題,市商務局會盡快下發通知,要求家庭服務機構必須建立家庭服務員工作檔案,接受並協調消費者和家庭服務員投訴,建立家庭服務員服務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同時,家庭服務人員應當如實向家庭服務機構提供本人身份、學歷、健康、技能等材料,並提供真實有效的住址和聯系方式,以便完善工作檔案內容,使服務人員有“檔”可查。
對服務不滿意消費者可更換“服務員”
如果消費者對家庭服務員的服務質量有異議,應當及時向家庭服務機構反映,可以要求更換服務人員。
當消費者遇到有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從業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或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准的服務人員時,可以要求更換服務人員。
在僱傭家庭服務員時,消費者有權要求家庭服務機構如實提供家庭服務員的道德品行、教育狀況、職業技能、相關工作經歷、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
另外,未經家庭服務員同意,消費者不得隨意增加合同以外的服務項目,如需增加,須事先與家庭服務機構、家庭服務員協商,並適當增加服務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