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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女子到『賓縣博愛醫院』做人流成植物人(圖)
2013-01-22 09:19:56 來源:生活報  作者:高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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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月22日訊 20日上午,濃重的霧霾天讓人有些喘不過氣來,賓縣民和鄉華英村郭家屯郭長龍家的氣氛更讓人心情沈重,不到2周歲男孩瑞瑞抱著躺在床上的聶野叫著:“媽媽起來呀!”可25歲的聶野卻沒有回應。

兒子親吻聶野叫著:“媽媽起來呀!”

  2012年5月4日,聶野到賓縣博愛醫院做人流手術,院方在無麻醉師在場的情況下,術中因藥物過敏致休克,呼吸心跳驟停,被診斷為缺血缺氧性腦病。後經司法鑒定,聶野為植物狀態,屬極重度智能損傷,評定為一級傷殘。21日17時40分許,賓縣人民法院副書記任偉向記者證實,聶野植物人案涉嫌刑事犯罪,23日,法院主管院長、立案庭庭長等約見當事人家屬郭長龍及律師會談,對該案是否立案進行解釋說明。

  兒子呼喚媽媽“抱抱”

  20日10時許,記者來到了賓縣民和鄉華英村郭家屯郭長龍家,雖然春節臨近,卻在他家看不到一絲年味兒。三間磚瓦房被分成了東西屋,西屋靠窗擺放著一張單人床,一年輕女子躺在床上昏睡,鼻腔插著一根進食導管。

  “她是我媳婦聶野,就這樣在床上已經躺了8個多月,一點知覺都沒有,還時常抽搐。”25歲的郭長龍說。

  “瑞瑞不到兩歲,這個年齡正是需要媽媽的時候,自從聶野成了植物人後,瑞瑞幾乎天天哭著找媽媽,每天都會到床前摸媽媽的手、腳和臉,親媽媽,經常喊著讓媽媽起來和他說話、抱抱他。”郭長龍哽咽地說。

  小情侶組建幸福小家

  郭長龍和聶野都是賓縣民和鄉華英村郭家屯人,聶野與郭長龍是小學、初中同學。2008年冬天,他們組成了一個幸福的小家。

  “我和聶野結婚後,一起經營著我們的小家,生活得幸福美滿,2011年2月9日,我們的兒子瑞瑞出生了,從此我們的生活也更有了奔頭。”郭長龍滿是憧憬地回憶,可不想聶野意外懷孕,由於有政策不能要二胎,2012年5月4日,我妻子和弟妹到賓縣博愛醫院做人流手術,結果走著進了醫院,卻是被推著出了醫院。

   做完“人流”再也沒醒

  據郭長龍講,賓縣博愛醫院在沒有麻醉師在場的情況下,由該院醫生施行麻醉流產手術,術中因處置不當,導致聶野藥物過敏休克、搶救,後轉至哈醫大二院搶救治療,又經賓縣人民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均診斷為缺血缺氧性腦病,至今沒有蘇醒。

  郭長龍對記者說,“2012年5月9日,‘博愛醫院’要和我簽訂一份《醫療事件終結協議書》,提出一次性賠償經濟補償款55萬元,後與醫院不能再有任何經濟關系。因我是農村務農人員,不了解病人致殘的等級情況,為了搶救我媳婦,所以簽了字。現在聶野後續治療及護理需大量費用,可我們家根本承受不起。”

  “博愛醫院”承認致殘事實

  20日11時許,記者在賓縣博愛醫院見到了院長遲永春、主治醫生邊洪艷。該醫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顯示法人代表為邊洪艷、主要負責人為遲永春。

  遲永春院長向記者坦言,患者聶野在該院做人流手術,因藥物過敏導致休克,後經搶救無效被診斷為缺血缺氧性腦病並成為植物人。事件發生後,“博愛醫院”沒有向賓縣衛生局等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在2012年5月9日與聶野的家屬簽訂了一份“醫療事件終結協議書”,一次性經濟補償55萬元。

  遲永春院長說:“我們醫院沒有麻醉師,給患者聶野做手術前沒有做過敏試驗。我們承認患者因藥物過敏導致休克至今昏迷不醒,但我們已經協議賠償,他們如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

  司法鑒定為一級傷殘

  2012年12月7日,郭長龍委托黑龍江威龍司法鑒定中心對賓縣博愛醫院醫療行為與聶野損害後果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過錯參與程度做醫學司法鑒定。

  黑龍江威龍司法鑒定中心做出司法鑒定,被鑒定人聶野人工流產後昏迷,經搶救仍患有缺血缺氧性腦病導致植物狀態,此損害後果與賓縣博愛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直接因果關系,賓縣博愛醫院應負全部責任。被鑒定人聶野植物狀態屬極重度智能損傷,評定為一級傷殘。

  律師稱“協議”顯失公平

  黑龍江冰都律師事務所的李欣怡是郭長龍聘請的律師,李欣怡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患者聶野被診斷為缺血缺氧性腦病,呈植物生存狀態,構成一級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為2人護理,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巨大。賓縣博愛醫院僅簽訂一次性補償協議給付55萬元,與實際受損失金額差距過大,對患者一方顯屬不公平。

  李欣怡律師說:“賓縣博愛醫院與家屬簽訂一次性補償協議時,沒有經過司法鑒定不能預見傷殘程度和康復期限,醫院作為醫療機構,沒有如實告知家屬患者可能存在的傷殘等級情況,明顯是逃避患者康復的賠償義務,違背了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所簽的協議顯失公平正義,且因未對雙方共同認可的醫療事故等級進行釋明,屬無效協議。”郭長龍說:“在司法鑒定後,我開始到賓縣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卻以種種理由推脫,遲遲不立案。”21日,17時許,記者聯系上賓縣人民法院副書記任偉,他向記者證實,聶野植物人案涉嫌刑事犯罪,23日,賓縣人民法院主管院長、立案庭庭長等將約見當事人家屬郭長龍及律師會談,對該案是否立案進行解釋說明。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