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22日訊 哈市43歲已婚女老板張萍,在長途客車上認識30歲的帥哥劉超,兩人成為情人。一年多的交往後,劉超不滿足於張萍給他的錢,便偷拍兩人約會的畫面,以視頻資料相威脅向其敲詐30萬元。近日,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以敲詐勒索罪起訴劉超。
在哈市做小商品批發生意的43歲女老板張萍,在一次長途客車旅行中,結識長得帥氣的30歲男子劉超,兩人聊得非常投機。半年以後,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每次約會後,張萍都主動為劉超花錢,不論是上萬元的奢侈品還是生活所需,只要劉超張口,張萍從不含糊。過了一年,張萍的物質“獎勵”已不能滿足劉超的需求,他開始頻繁向張萍要錢,每次少則幾千,多則1萬,張萍對此頗為不滿,兩人約會的次數也越來越少。2012年9月,劉超再次約張萍見面,並用隱蔽攝像機將兩人約會的畫面拍下,並在之後的一次電話爭吵中,向張萍提出用30萬元交換視頻錄像的要求。張萍越想越氣,暗中報警,趁兩人交換視頻時,警方將劉超抓獲。
經審訊,劉超供認了自己從網上購買隱蔽攝像機,偷拍兩人約會畫面,然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直到被抓,劉超也沒有想到張萍會報警,劉超說:“張萍把我送進去,我永遠也不會放過她!”劉超現已被道外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以敲詐勒索罪起訴。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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