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5日 (祁雨桐 記者 趙海) 記者從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3月1日起,我省全面提高省直職工醫療和生育保險待遇水平,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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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為切實做好省直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結合省直醫療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結餘情況,制定下發了《關於調整省直職工醫療和生育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具體的實施標准有以下七個方面: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
調整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支付限額。將“省直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的支付范圍由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20萬元之間的部分費用”調整為“省直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的支付限額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至25萬元”。
提高門診特殊治療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提高器官移植患者術後抗排異用藥基金支付比例,將省直器官移植患者術後抗排異用藥待遇由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提高惡性腫瘤患者門診放化療統籌基金支付標准,將惡性腫瘤患者門診放化療、免疫治療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資金支付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90%,不享受公務員補助的參保單位原規定的單位負擔10%部分不再負擔;擴大尿毒癥透析門診治療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將血液透析濾過治療項目和腹膜透析使用的肝素帽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補助支付范圍。
擴大門診特殊疾病范圍。將病毒型肝炎、肺結核、類風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納入門診特殊疾病范圍。其待遇水平與其它門診特殊疾病保持一致。
提高住院治療精神疾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參保人員在精神專科醫院治療精神疾病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95%。
提高殘疾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按照衛農衛發〔2010〕80號文件規定,將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提高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准。將生育保險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標准在原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上述規定自2013年3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