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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門前私設停車場亟待治理 變相佔用公共資源惹眾怒
2013-01-28 06:42:33 來源:東北網-齊齊哈爾日報  作者: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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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28日訊 商家門前場地明明是公用的,可是,近日,記者卻接連接到多個市民反映,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新化路和青雲街許多商鋪門前卻屢屢擺放著“請勿泊車”、“禁止泊車”等警示牌,甚至有個別商家竟將門前場地用椅子、繩索或反光錐圈起來據為己有,公然擺出本店“用餐專用車位”、“進店鳴笛”等警示語,使我市本就緊張的停車位問題更為突出。1月22日,針對這一現象,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現狀:商家門前頻現“禁停”牌

  1月22日下午,記者在龍沙區新化路某藥店永青分店看到,一個用白紙黑筆寫就的“藥店門前禁止停車”警示牌赫然立在藥店門前顯著位置,而路旁一輛本欲在此泊車的私家車只好將車開走,另尋停車位。

  在新化路錢江超市,門前擺放著三個反光錐和一個塑料桶,將門前圍起來,防止其他車輛進入。

  在歐格西餐門前,商家也擺著“用餐專用車位”警示牌,並且,門前角落處還放有幾摞反光錐,似是用餐高峰時,商家擺在店前,防止其他非該店就餐車輛進入的。

  接著,記者由新化路拐入與之相連的青雲街,那裡的情況比新化路更甚,在青雲街韓香炭燒店門前,商家同樣在店門前擺放了3個紅白相間的反光錐,在反光錐上面用記號筆寫上了“本店就餐車位”字樣。

  在聖雪絨羊絨衫專賣店門前,商家更在門前擺放了一個醒目的不鏽鋼警示牌“禁止泊車”。隨後,記者沿該店依次向北走,又看到嫉妒服飾、發現服飾、周老爹食品、特香包等店,更是家家門前或用黃色或用紅白相間的塑料反光錐,禁止泊車。

  此外,在該路一名為“酷祿哲”的外貿服飾店和一家名為“問面”的飯店門前更甚,前一個不僅用繩子分別拴住兩個舊椅子,攔成一條線,還在椅子背上公然用白紙黑字印上“進店鳴笛”,而後一個則用綠白相間的塑料反光錐,貼上白紙,同樣明目張膽注明“進店用餐先鳴笛”字樣。

  不僅如此,在新化路北段韓國霞宇化妝品店、貓人內衣店、汪氏蜜蜂園、四季鮮花批發、老郎酒鴻翔煙酒茶等店,禁停竟然還用上破珍珠岩箱、破椅子、破紙殼箱等廢棄物。

  一路走過,記者粗略數一數,僅市電業局大樓至青雲街與中環南路交叉口,商家門前劃地盤的就足有近20家。

  業主:我的地盤我做主

  采訪中,記者發現,商家似乎將自己“圈佔”停車位現象當成了“潛規則”,認為理所應當,你家圈了,我家差啥不圈,不圈纔是傻子。甚至還有個別商家,把自家店門前場地當成了自己的“自留地”,看成了自己私有財產,公然注明:本店用餐車位,或打出“進店先鳴笛”警示語。

  其中,青雲街一家餐館經營者理直氣壯地告訴記者:“現在私家車越來越多,而我的店緊挨路邊,門前就這麼大地方,如果再讓別的車輛停靠在我門前,我們店來客人不是就進不來了嗎,我還掙啥錢?”

  而在該路上的一家內衣店,用破椅子“禁停”的店主則表示,自己本應有優先使用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兒。

  采訪中,記者還發現,對此,盡管許多市民都心存不滿,卻並未對此較真,而多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怕強行停車遭對方打擊報復,而選擇將愛車開走,以免愛車吃虧。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商家的行為是一種縱容或姑息。

  車主:憑啥不讓我們停

  私家車主李某告訴記者,幾日前,他和同事開車來青雲街辦事兒,本想把車停在一家飯店門前,卻發現飯店前赫然擺著“禁止停車”的警示牌,無奈,他只好與同事另尋其他店前停車。沒想到,他試著將車停在附近幾家商鋪門前的停車位上,都被車位“所屬”的店家以各種理由攔了下來。“停店家門前,店家不讓,停馬路上,交警算違停,這不讓停,那兒不讓放,我停哪兒啊?總不能不停吧。”

  市民趙女士則氣憤地說:“要想停車,只能進店消費,不消費甭想停車!公共資源咋就成了私人的呢?”

  而另一私家車主陳先生表示:商家的行為不僅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還可能加劇市區停車位緊張,希望有關部門能管管,讓這類“禁停牌”早些消失。

  城管:商家無權門前圈地

  對此,龍沙區城管大隊大隊長魏寶文明確表示:“商家無權自行在店門前設立‘禁止泊車’的警示牌。商家門前場地屬共同資源,為大家共有,一些商家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佔用共同資源,設置‘禁止泊車’、‘本店專用就餐車位’等警示牌的行為,等於變相將公共停車資源變成自家停車位,這是不合法的。”

  但魏寶文也表示,由於上述各類“禁停牌”非固定標志,而是可移動物品,給他們執法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再加上沒有什麼明確的處罰辦法,對此,他們也沒啥好措施,好辦法,只能看見一個管一個,先對商家進行批評教育,再責令其拆掉或撤除。

責任編輯:彭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