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28日訊 “小病不出社區,大病及時轉診,康復回社區”是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目標。27日,在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哈醫大四院副院長孟慶剛說,社區衛生服務的健全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不僅有利於將預防保健落實到社區、家庭和個人,也有利於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利用,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處境。

孟慶剛
問題:“雙向轉診”下轉難落實
目前,城市社區醫院醫療設施、人員配備等方面與大醫院差距明顯,居民對它缺乏認同感。省政協委員、哈醫大四院副院長孟慶剛說,首先,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的資金短缺,機制不完善,影響了社區衛生服務功能的充分發揮。其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面積不達標、設備配置不到位、醫護人員人纔短缺、技術水平偏低,導致部分居民對社區醫療服務水平產生質疑。再有,眾多外來務工人員未被納入社區衛生服務范圍,異地就診和轉診制度不完善,限制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作用的發揮。
另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上級醫院之間是“雙向轉診”的關系,即社區衛生機構應及時將危重疾病的參保人員轉到上級醫院;上級醫院再將康復的和慢性病的患者及時轉入社區衛生機構。但從實際效果看,從下級醫院往上級醫院轉很順利,而從上級醫院往下級醫院轉時卻很難落實。
建議:建立優勢互補“雙向轉診”制
孟慶剛建議,首先,要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城區經濟和區域衛生規劃,加強行業監管,保障群眾就醫安全。對大病小病都去大醫院的就醫誤區,應在政策上給予傾斜,如通過降低藥品價格、提高社區保險報銷比率、提高社區報銷效率等手段,引導患者到社區衛生醫療機構就醫。
目前,社區衛生服務缺乏全科醫生。建議可采取上級醫院專業醫師巡回到社區指導,幫助會診的辦法。同時,在評定職稱上,根據社區衛生機構的具體情況制定適當的傾斜政策。
建議保險制度規定病人到二、三級醫院掛號前,須先在社區就診,經社區醫生開具轉診單後,方可到上一級醫院就診並獲得醫療保險付費,否則保險增加個人付費比例或者采取拒付的方式。同時,建議實施二、三級醫院的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在晉昇職稱前必須到指定社區服務半年的規定,以提昇社區的醫療服務質量。
孟慶剛建議,我省應建立優勢互補的“雙向轉診”制,建立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大醫院為技術支橕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的合理分工協作關系和雙向轉診制度,實現“小病不出社區,大病及時轉診,康復回社區”。